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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点击数: 1 次 字体: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呼伦贝尔山金矿业党委:

    党费工作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立党费账户工作

    1.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教体局党工委、市公安局党委、市卫计局党工委、呼伦贝尔山金矿业党委都要开立党费专项账户,对党员交纳的党费和上级下拨的党费等实行专户管理。

    2.党费账户应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没有上述银行储蓄网点的乡镇,可以暂时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待有上述银行储蓄网点后再行改立。

    3.各党(工)委主要通过党费账户对党员交纳的党费、上级下拨的党支部活动经费等进行日常管理。各党(工)委所辖支部所收党费每季度自行存入上级党(工)委账户,各党(工)委每半年将所收党费扣除利息后,转入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根河市委员会组织部;账户:0607039509000001165)请各党(工)委务必于8月15日前在指定的上述银行开立好党费账户。

    4.各党(工)委向市委上缴党费时,必须附带银行转账凭证和党费收缴明细(《党费收缴明细表》第三联),否则市委组织部一律不予开具收据。

    二、解决好党费工作问题

    1.要尽快对本级及所辖党支部近年来党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凡是超出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要坚决予以追回;凡是违规违纪使用的,要依归依纪追究责任。近期,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将委托审计部门对党费进行专项审计,请各党(工)委做好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要严格执行党费年度使用预算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准合理使用党费,坚决杜绝违规超范围使用问题。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账户设置、账簿记载和入账凭证。凡是未开设党费账户的要尽快开设,凡是未落实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开(党费业务由组织委员负责,党费账目由会计出纳负责)、会计出纳分设、未建立党费账目和账目不全、入账凭证不规范的,尽快调整完成。

    3.要对近几年下拨党费使用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主要说明存在的问题,是否有使用超出范围的,是否有违规违纪使用的,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要立行立改。请各党(工)委于8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中心(市委110室)。

中国共产党根河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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