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补偿款发放实施方案
一、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截止2017年年末,金河养狐户共签订了73间房屋的拆房补偿协议。土房补偿标准为390元每平方米,砖房补偿标准为470元每平方米,补偿款以支票形式支付。
二、验收流程
各拆房工作组组长及工作人员必须报告验收组(镇纪委)、金河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拆房地点所在居委会网格人员共同到拆房户拆房现场进行逐户核实,工作人员必须要有现场拍摄房屋拆除前、拆除后2张照片并报经济办。房屋拆迁后,原址的土地由政府收回,不得在原房屋拆迁范围内实施新建、圈地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依法对非法建筑进行拆除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负责人:孙秀华、各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工作组组长。工作人员:验收组成员、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工作组全体成员、拆房地点所在居委会网格人员)
三、领取补偿款程序
挑群户领取补偿款,必须由各拆房工作组组长和社区人员陪同方能办理领取补偿款。拆房户需携带拆房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领款事宜,必须有拆房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上要有工作组全体成员、验收组、国土所工作人员签字,最后由镇长签字,收条上要有拆房补偿户(乙方)的本人签字并按摁手印,工作组成员签字,到镇政府领取补偿款。(负责人:张洪勇。工作人员:财政所工作人员、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工作组全体成员)
四、内业资料归档
经济办负责核对其合同真实性,每户挑群档案内要有协议、收条、拆房前、后照片,并留存好拆后电子版照片(标注姓名、验收时间),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份合同内业中都必须有甲方经手人,即签订拆房协议工作组人员身份说明,身份说明由经济办统一制作,一并归档,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溯性。(负责人:郑彦海。工作人员:柳静、佼布豪)
五、工作纪律要求
各工作组组长、组员和验收人员要以对金河地区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格执行补偿款发放的程序,逐户核实,逐户发放。各组要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密切关注,加强监控,在发放补偿款过程中因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
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补偿款发放工作
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补偿款发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河镇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补偿款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松 岭(金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洪勇(金河镇政府副镇长)
孙秀华(金河镇纪委书记)
成 员:郭丽君(金河镇人大主席)
李晓春(金河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郑彦海(金河镇统战委员、副镇长)
张 苹(金河镇组织委员)
苏玉亭(金河镇人事劳动助理)
孙慧霞(金河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河镇经济办(政府202室)
办公室主任:郑彦海(兼)
办公室成员:柳 静
佼布豪
白春迎
联系电话:0470-5472133
附件3:
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
工作组名单(50户)
工作组 | 组长 | 组员 | 验收组 | |
一组 | 郭丽君 | 李晓彬 | 刘 芳 | |
二组 | 郑彦海(原张庚) | 曹文红 | 邵 帅 | |
三组 | 张 苹 (原齐大川) | 李 丹 | 包财花 | |
四组 | 李晓春 | 柴存辉 | 刘志秀 | |
五组 | 郑彦海 | 沙广云 | 于晓霞 | 于 晖 |
六组 | 孙秀华 | 宋 辉 | 丛 梅 | 孙秀华 |
七组 | 苏玉亭 | 薛雅娟 | 宋忠雅 | 苏玉亭 |
金河镇危旧房屋签订拆房协议
工作组名单(23户)
工作组 | 组长 | 组员 | 验收组 |
一组 | 张洪勇 | 李晓彬、李淑荣、沙国平 | 孙秀华 |
二组 |
郑彦海 | 宋辉、沙广云、柴存辉、于晓雫、李丹 |
苏玉亭 |
三组 | 张 苹 (原齐大川) | 从梅、宋辉 | 于 晖 |
四组 | 苏玉亭 | 宋忠娅 | 包财花 |
五组 | 郑彦海(原张庚) | 曹文红 | 邵帅 |
六组 | 郑彦海 | 宋辉、薛雅娟、宋忠雅、丛梅 | 刘芳 |
七组 | 王寿明 | 尚凌云、海林梅(杨占君原居委会主任) | 孙秀华 |
附件4:
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
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验收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河镇北极狐养殖户签订拆房协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秀华(金河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包财花(金河镇党委宣传委员)
苏玉亭(金河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于 晖(金河镇司法所所长)
刘 芳(金河镇纪检干事)
刘志秀(金河镇民政助理)
邵 帅(金河镇组织办干事)
韩兴文(金河镇国土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