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镇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金河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试行)2018-2020》文件精神,为妥善应对重度污染天气,完善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将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镇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形成全镇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提高重度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切实保障环境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河镇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预警
(一) 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二)监测预警
根河市环保局、气象局发布预警后,金河镇应及时启动预案,发出预警。
(三)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使用绿色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燃煤设施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4)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4.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镇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3)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4)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三)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镇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四)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四、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孙大军 金河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松 岭 金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孙秀华金河镇纪委书记
李晓春金河镇副镇长
张洪勇金河镇副镇长
郑彦海金河镇副镇长
成 员:赵晨光金河镇党政办负责人
刘佳睿金河镇环保负责人
刘 芳金河镇信访办负责人
白 天金河镇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农牧水助理
杜克巍金河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沙国平金河镇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杨喜山金河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付品臣金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永明金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郭秀廷金河镇卫生监督站站长
任大胜金河镇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刘志江金河镇动检站站长
刘仁强金河镇运输管理站站长
李宏哲金河镇交警大队队长
秦 峰金河镇税务局局长
赵忠国金河镇中学校长
李岩峰金河镇小学校长
王寿明牛耳河中小学校长
李云霞金河镇幼儿园园长
曹文红金河镇胜利社区居委会主任
薛雅娟金河镇东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沙广云金河镇平安社区居委会主任
尚凌云金河镇创业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301室,办公室负责人:刘佳睿,办公室电话:0470-5472227。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总体工作落实,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并做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