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根河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规划(2019——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河市文学艺术精品创作规划
(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及我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创作推出更多更好反映时代主题,具有根河及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精品力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遵循文艺创作规律,进一步增强文艺创作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文艺创作的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现实题材创作有力加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爱国主义题材、林区题材、民族题材、乌兰牧骑题材等重点题材创作取得新突破。从2019年至2022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现实题材,反映时代精神,重点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文艺精品,建立优秀文艺作品库,在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规范性评奖中力争好成绩,推动根河文艺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文学方面。一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乌兰牧骑、冰雪运动等主题,组织中青年文学创作人员深入生产生活第一线进行大型主题采风创作活动。二是紧紧围绕十八大以来我市在“五位一体”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创作推出聚焦现实生活、体现时代要求、关注普通百姓、传递人民心声的优秀作品。三是组织开展文学创作交流活动,举办文学创作培训班,邀请资深作家或文学评论家进行授课。四是扶助创作、出版和宣传推广1部蒙汉语重点作品,主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学评论等。五是组织做好自治区“五个一工程”“索龙嘎”文学奖等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评奖对于引导和推动文学创作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联、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二)影视方面。推出宣传根河的影视作品。一是加强选题策划水平,进一步提升影视作品创作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创作生产机制。二是研究制定加强影视作品创作引导的政策性文件,研究出台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强化政策保障,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吸收社会力量参与重点影视作品创作。三是深入实施影视剧剧本孵化计划,推动实施重点现实题材影视剧创作。四是组织实施重点题材纪录片创作工程,在革命历史、经济社会、民族文化、民族团结四大系列题材纪录片创作方面取得新突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联、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三)戏剧方面。一是继续组织实施舞台剧精品创作工程,推出重点舞台剧作品,力争作品能够在全区或呼伦贝尔市产生一定影响,并参加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展演、巡演;做好自治区舞台剧精品扶持工程申报推荐工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精神,大力推进戏曲进校园、戏曲进社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抓好重点舞台艺术作品的修改提升及创作推广工作,力争在“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获得好成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联、乌兰牧骑、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四)广播剧方面。一是加强选题策划,围绕重大时间节点组织策划一批体现“四个讴歌”的历史和题材广播剧作品重点选题。二是围绕重点选题,推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作品。三是针对广大群众需求,推出林区题材、适于在林区传播推广的短小、连载广播剧作品。(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联、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五)音乐方面。一是积极搭建推出作品的平台和渠道,开展征集原创音乐作品活动。二是培养新人,组织举办音乐新人新作赛事,推出优秀作品和优秀创作、表演人员。三是聚焦重大时间节点,做好重点作品创作,力争在“五个一工程”、中国梦主题歌曲征集展播等规范性奖项评比和重大展演展播活动中获得好成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联、乌兰牧骑、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六)舞蹈方面。一是以自治区青年文艺舞蹈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为抓手,推出优秀舞蹈编导及舞蹈表演人才,夯实舞蹈创作发展基础。二是做好乌兰牧骑人才培养工作,以乌兰牧骑舞蹈新人新作展示为契机,推出优秀作品。三是围绕弘扬蒙古马精神、森林生态保护、林区生产生活等,征集、创作、打造重点舞蹈作品。四是加强品牌打造,推荐青年舞蹈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赛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联、乌兰牧骑、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七)其他类别。美术、蒙汉文书法(含篆刻)、摄影、杂技、曲艺、民间文艺、网络文艺、文艺评论等各艺术门类要根据各自特点、创作现状、生产周期、发展趋势等,围绕重大时间节点,科学谋划,合理安排,推出作品,力争在呼伦贝尔、全区、全国规范性评奖及重大展示活动中获得好成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联、乌兰牧骑、各乡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艺精品创作工作。行政职能部门和主管单位要具体实施、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协调落实各项任务。要依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好文艺创作的政治关、史实关、艺术关,统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做到指导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二)完善扶持保障。加强政策、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相关专项资金及各类基金,加大对规划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资金投入方式,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创作生产单位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宽思路,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多种方法,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作,形成文艺作品创作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落实任务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抓总,市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办事处负责重点项目的创作生产和规划项目的具体落实,细化政策措施,健全保障体系。
(四)强化宣传推介。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剧场和影院等有效载体,结合作品特点,开展推介展示、展映、展播等活动。加强文艺评论,重视发挥文艺评论对创作的引领推动作用,积极探索点评会、微评论等新方式。注重与新媒体融合,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有效利用对外宣传及文化走出去途径,将优秀作品推向国内国际更高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