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牢记初心使命 强化担当作为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0日)
高 云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市纪委监委按照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和根河市委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呼伦贝尔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监督,深入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做到学用贯通、知行统一。召开根河市纪检监察巡察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刘奇凡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报告等内容,筑牢思想建设根基。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等专题党课5次。观看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及廉政警示教育片。拍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为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开设“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等主题教育专栏,发布相关信息22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5个。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在市委制定的政治责任清单基础上,建立监督台账,实现履责“一单清”、监督“一账明”。深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全年共处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线索12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修改完善干部约谈常态化制度,约谈党员干部96人(次)。
(二)着力破解问题,扎实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
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建立《以政治监督为统领 以专项工作为抓手 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明察暗访快查快结制度》《约谈常态化定期通报》等制度,每月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确保问题准确处置,环节规范运行。对照高质量办案年的标准和要求,对已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自查,检查案件8件,阅卷66册,发现3类130项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通知》,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纠正15个单位6类109项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问题。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重点对王树合等4人贪污案、战青违反工作纪律案、王文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剖析,形成典型案例5个,上报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相关人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案例8件,用好身边警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三)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基层“微腐败”
大力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处置民生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2人;收到上级纪委交办问题线索7件,其中重复件了结5件,立案1件,处分1人,转办1件。对中央第八巡视组转交的2起民生领域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统筹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盯易地建设费收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在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自治区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做好欠缴易地建设费的清缴监督工作,做到应缴尽缴。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召开“扫黑除恶”对接会议11次。对每起案件背后是否存在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精准研判。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7件,立案1件5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免于党纪处分(批评教育)1人;另组织处理(诫勉谈话)1人。
积极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年活动。坚持案小必清的原则,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全年共召开问题线索分办会12次,执纪监督专题会34次,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例会3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1次。受理信访举报10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1件,立案35件,结案27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人,协调公安机关采取通缉措施1人,并追回在逃人员1人。运用“四种形态”共计1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5人(次),第二种形态24人(次)。
(四)强化日常监督,切实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
坚持抓早抓小,在“常”“长”上下功夫。紧盯重要节点,全年共出动80余人(次),对全市36个市直部门和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8轮次常态化监督检查,下发通报13期。认真执行明察暗访快查快结制度,下发整改通知单5份,组织处理10人(次)。提前着手,统筹部署集中整治升学宴工作,组织召开与驻市各大企业纪委工作协调会,发布《致广大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加大整治升学宴的宣传力度。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5家窗口单位开展“体验式”监督,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科学、服务群众不到位等问题,向2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基层“三务”公开工作进行“点穴式”监督检查,下发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压实“三务”公开主体责任。主动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共开展下访活动11批次,排查问题10件,全部解决。
(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效能日益提升
按照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要求,印发《根河市关于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方案》,向4镇、1乡、4个办事处派出监察办公室,配齐专职监察员9名,聘任监察联络员25人。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线索处置情况汇报。深入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涉案款物管理、大数据查询等工作制度及规定。选聘8名社会各界代表为根河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监督保障。
(六)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聚焦职能职责,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全年组织开展两轮巡察,完成对17家单位党组织和4家社区党组织的常规巡察,与呼伦贝尔市上下联动,对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对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覆盖率达到68.2%。发现问题269个,问题线索14件14人,督促立行立改5项。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以提高整改实效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改督促检查,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完成五届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整改问题140个,建立制度19个,追缴资金3.4万元。
(七)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认真做好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将《关于对根河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的反馈意见》共3个方面12项内容,细化分解为21项问题、81项措施,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以周例会制度为依托,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共召开工作调度会14次。协助市委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一岗双责”,并把问责作为推动巡视整改的重要抓手,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
(八)严管与厚爱并行,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制定《根河市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直面问题,刀刃向内,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置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问题线索7件,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形成基层干部调训常态化机制,调训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直部门纪检干部26人(次);开展业务培训6个班次共465人(次),赴上级培训42人(次);严格开展执纪监察尖兵、合格人才审核认定工作;组织全员进行谈话区办案平台操作考试“大练兵”,参与率、通过率均为100%。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差距和短板,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缺乏主动性,落实主体责任处于被动状态;有的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递减,缺少具体抓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呼伦贝尔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协助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化政治监督,以专责机关的实际行动保证“两个维护”落实到位
以强化政治监督为统领,围绕践行“两个维护”,加强政治建设,聚焦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紧盯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紧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紧盯政府债务化解、生态环境治理、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治任务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实不力问题。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指示要求,严厉惩治煤炭和矿产资源领域违规违法腐败行为。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
(二)强化专项监督,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强化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重点对大案、要案、难案挂牌督办、提级查办、异地办理,深挖勾连更隐蔽的“保护伞”。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严查教育、医疗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行为,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整治课外补课乱象、校园欺凌、职称评定不规范等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严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关键环节,持续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向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发起总攻,把问题解决好,彻底清除掉,提升专项监督的时效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围绕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逐步实现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持续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巡察机构之间的协同。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四)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按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要求,聚焦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开展精准监督。以做实日常监督为基础,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推动日常监督规范化。加强问题线索、廉政档案管理,建好用好监督底单,在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字当头,准确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实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等问题。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精准问责,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行“末端工作法”,直奔基层、直抵一线,一查到底、一探究竟。深化基层“三务”公开,进一步强化“三务”公开日常监督,建立“三务”公开再监督信息化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实施意见》,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充分发挥监督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政治生态良性运行。
(五)持之以恒纠正不正之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深化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机关中存在的“四官”“四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露头就打,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查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从治理高度推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加强对查处“四风”问题的分析研判,精准提出对策措施。用好“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六)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统筹安排常规、专项、机动巡察,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督促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和日常监督机制。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律,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聚焦乡镇、街道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实行领导包案督办、跟踪督促检查,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实现基层信访举报清仓见底。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要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查处,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要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深化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延伸;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综合运用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增强惩治效果,使党员干部自觉敬畏党纪国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本地廉政资源,开展有特色的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砥砺初心使命,筑牢拒腐思想防线。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推动开案培训制度化、安全监管信息化、督导检查常态化、看护队伍专业化,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办案“双安全”。
(八)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将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进一步强化“信号灯”意识、“马上办”意识、“成绩单”意识,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持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把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统筹规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中成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内部管理,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根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锐意进取,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名 词 解 释
三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四官:昏官、懒官、庸官、贪官
四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
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不”一体理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