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欢欢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的通知
市农牧业水利局:
你局《关于任欢欢、张翠霞同志试用期满的转正考核报告》(根农水字[2012]17号)收悉。任欢欢、张翠霞两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
任欢欢任市农牧业水利局科员;
张翠霞任市农牧业水利局科员。
任职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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