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政务公开>结果公开 > 详细内容

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刘丽丽任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市林业局:

你局《刘丽丽同志定职定级考核评价材料的函》(根市林函字[2012]1号)收悉。新录用公务员刘丽丽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

刘丽丽任市林业局科员。

任职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