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书写指南
起诉状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准确、具体。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职业、住所地、联系电话;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公民的姓名、单位的名称应与身份证、营业执照完全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要准确、详细、要具体到门牌号。
2、在诉讼请求部分,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是什么、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什么义务、自己通过诉讼要达到什么目的。原告请求的事项、数额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模糊不清。有几个诉讼请求的,要分别一一列明。
3、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明确写清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或者纠纷发生的原因、经过、现状等,以及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
4、要注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
5、在起诉状的末尾,还要写清具体时间。原告是公民的要由本人签字,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
6、为保证起诉状的工整,应尽量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复本,如提交手写起诉状,须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黑色或蓝色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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