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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年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市内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用工年检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开展对用人单位2014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报送材料审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范围

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属管理企业及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各类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二、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本、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单位订立的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三)2014年末全部职工(包括临时性岗位用工、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等)花名册。

(四)2014年末全部职工工资表。

(五)2014年招用、调入人员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六)全剖人员劳动合同书(包括续订和变更的劳动合同书)。

(七)2014年末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缴费的凭据。

(八)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近两年女职工生理特征体检证明材料,男职工体检证明材料。

(十)执行职工年休假制度,安排休假相关材料。

(十一)2014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备案表》、《呼伦贝尔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采集表》。

三、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办理其它劳动保障业务的前置程序。

四、时间

2014年1月20日至2015年4月31日。

五、地点

根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5227767;联系人:张少东、王大勇

根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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