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审计局机构设置
根河市审计局设9 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访、督察、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会议材料、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全市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审计计划、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编报全市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
(二)法制、审理办公室
负责起草根河市审计规章草案和相关制度;组织对社会审计组织(不含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
制订根河市审计审理复核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决定、审计移送处理等法律文书进行审理。
(三)财政审计办公室
负责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负责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办公室
负责审计根河市行政机关和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根河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办公室
负责审计市政府管理的农牧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审计由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牧林水、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专业审计调查。
(六)固定资产投资和经贸审计办公室
负责对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营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负责财政出资的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与相应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组织相关专项投资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直接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并组织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
(七)金融、外资审计办公室
负责审计市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依授权审计自治区驻根河市金融、保险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给根河市的贷款、援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市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社会保障审计办公室
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起草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承担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人、市直各部门负责人、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以及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其他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题审计调查,承担全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