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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的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标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根医保罚〔2025〕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的管理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2倍罚款778.14元

违法事实

违法使用医保基金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机关

根河市医疗保障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19日

处罚有效期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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