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政务公开>管理公开 > 详细内容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2025年,根河检察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贯穿一条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锚定全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任务,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圆满完成“一年一小步、两年一中步、三年上台阶”工作目标。

院党组带领全体检察人员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更新服务理念、更实为民举措、更优检察答卷,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一是政治效果更加明显。院党组确定以“三个两手抓”为工作思路,一体加强“三个管理”,各项检察工作均在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我院先后荣获国家级奖项2项、自治区级奖项5项、呼伦贝尔市级奖项5项、3人荣获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级以上个人表彰,1人荣获全区“十佳公诉人”称号,1件案件被评为高质效案件、1件案例获评呼伦贝尔市典型案例、1篇理论文章获评全区优秀论文奖、1篇理论文章获全区第三届“敖包检会”优秀作品奖。打造“身在冷极心向党,兴安岭上党旗红,用检察蓝守护北疆绿”的特色党建品牌并荣获坚强堡垒党支部称号。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契机,针对我院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问题召开专题推进会5次,直指问题症结,主动“刮骨疗毒”,全程监督落实,经过不懈努力我院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均已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构建“人才梯队管理”新模式。科学化选配环节干部,对愿担当、善作为、有本领、出成绩的检察人员提供展现机会,2025年,1名副检察长提拔正科级,1名环节干部提拔为副检察长,进一步优化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调整后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47.3岁。当前内设机构正副职90后占比53.85%,平均年龄36.3岁,为检察事业血脉赓续、薪火永燃厚植人才根基。二是法治效果显著提升。办理各类案件290件,全年无撤回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无罪判决案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成功挽回经济损失37万余元,助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相关单位侦查活动过程中阻碍诉讼权利行使、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等线索,针对相关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助推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履职能力“双提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民事生效调解监督案件1件,相关单位已裁定再审,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连续三年达到100%;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检察人员通过公开质证,结合听证员发表的专业意见,查明相关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相关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自查整改,助力司法工作日趋完善。深化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融合作用,应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领取养老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违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线索1件、未及时恢复执行程序案件线索1件,针对相关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相关案例获评为呼伦贝尔市典型案例。应用“终结本次执行案件适用法律错误”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法律错误案件27件,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1份,以个案办理促进类案治理。三是社会效果持续向好。全体检察人员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时刻关注重点案件及重点人群,用心用情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精准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的同时,反复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事后双方当事人主动赠送锦旗与鲜花,表达对检察履职的充分肯定。在办理未成年人强奸案件中,检察人员积极对女性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采用“一站式”询问方式,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结合嫌疑人犯罪情节,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针对相关单位怠于履职行为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用心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检察+N”救助模式,主动对接基层组织、社区等力量,构建“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的多维救助体系,并从低保金、丧葬款等多角度拓宽帮扶渠道,实现了救助效果最大化。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救助金额7.5万元,有效改善救助金“摊薄”问题。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检察忠诚根基

(一)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干事创业工作合力

我院坚持以强化政治建设为核心,以理论武装指导检察实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用“中心组领学、‘一把手’讲学、班子成员带学”工作模式,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专题研讨11次,召开党组会32次。科学化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每周五定为集中学习日,对重要政策、重大课题进行专题学习和系统研究,以学习促提升,以学习添动能。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120人次,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建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源动力,打造“12309党员便民服务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为民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年开展党员志愿服务4次21人次,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与亲和力。

(二)明确目标任务,抓紧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

院党组将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实现责任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警示教育4次、检务督察26次,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督促检察人员及时填写“三个规定”重大事项13件,推动检察人员“逢问必录”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舆情监控,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学习研讨2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1次,分析研判涉检舆情和风险隐患,严格审核两微多端稿件内容,落实落细“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与制定预案同步进行;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引导一体化机制,实现第一时间掌握涉检负面舆情、快速反应、精准处置。

(四)助力文化建设,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

我院深耕冷极检察地域特色,主动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大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冷极检察新媒体宣传格局。积极加强新媒体团队建设,将专业人才扩充至4人,原创作品输出量是以往的3倍以上,信息传播力与日俱增。打破传统文本宣传局限,大力制作和推广检事漫说专栏、橡皮泥小剧场等可视化产品,制作微动漫《童心向阳 法治护航》《松塔的秋日保卫战》等作品47篇,以直观、生动的宣传笔触“以案释法”。两微多端发布稿件912篇,10篇作品被自治区级以上媒体采用,79篇被呼伦贝尔市级媒体采用。

二、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彰显护航发展责任担当

(一)依法能动履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一是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2次,深入社区街道,面对面与群众交流,讲解扫黑除恶知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研究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1次,与根河市委政法委、根河市司法局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微课堂”活动,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二是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紧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主题,深入社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与幸福感。三是始终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作出批捕决定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件15人,作出起诉决定5件11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4万余元,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四是深化命案防控和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涉“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为平安根河建设贡献力量。五是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诈骗类犯罪。办理农村赌博案件1件1人,盗窃案件2件5人,欺诈骗保案件1件1人,通过与被告人释法说理和教育感化,挽回国家医疗保障基金38万元,以能动履职彰显检察担当。

(二)聚焦诚信建设,在服务保障重点任务上持续发力

一是巩固深化“检护诚信”成果。借助“利用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并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后,向相关单位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现已对该案作出再审裁定。二是聚焦“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办理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针对群众在河道露营、烧烤等污染环境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已收到回复并整改;在办理涉枪支案件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同时存在非法捕捞和非法狩猎行为,随即移送案件线索,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功挽回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环境损失1.5万余元。三是积极参与“助企行动”。排查刑事“挂案”3件8人,已清理2件7人。四是深化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与根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提升文物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针对根河市古灶台文物遗址塌陷、毁损现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召开公听证会,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已在27处古灶台周围架设围栏与保护标示,并安排专人看管。此案为根河市首例文物保护案例,检察人员通过依法履职,悉心守护好北疆瑰宝。

三、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化解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业务骨干常驻综治中心。全年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1件56人,其中涉法涉诉案件9件。扎实开展领导接访包案工作,全年领导干部接访6次,包案2件,为来访人员协调解决问题3个。全力做好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专案组,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和化解工作,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重点守护弱势群体,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我院积极打造“未检暖阳·根芽护航”特色未检品牌。在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次,覆盖人数约700余人。全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1件1人、作出逮捕决定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2人、作出起诉决定1件1人;适时介入重点案件1件1人。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未成年人未及时接收专门矫治教育线索1条,现已致函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

四、以高质效办案为目标提升检察履职水平

(一)夯实专业根基,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

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5件。受理审查逮捕14件18人,作出批捕决定10件11人、作出不批捕决定4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35件49人(上年度未结案件17件29人),作出起诉决定35件5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3件21人(剩余案件正在办理中)。持续加强侦查与审判监督力度,开展纠正漏捕漏诉工作3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5件6人,提前介入侦查、调查案件7件,从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提前介入意见和证据补强意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审查起诉前。

(二)紧盯热点难点,打造民事行政检察精品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0份。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其中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件,制发《检察意见书》11份,促进行刑反向衔接职责有效履行。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针对被告人超速驾驶行为,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相关单位及时回复,并对被告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守护民生福祉,纵深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7件,其中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立案27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2份;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公告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与满归森林工业有限公司共同挂牌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站,设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点2处,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筑牢大兴安岭绿色生态屏障。落实落细《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联合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商超、餐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部分酒店、民宿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即经营早餐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涉案商家已全部整改,持续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坚持系统治理,优化刑事执行检察

参与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针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9次、巡回检察1次,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及“减、假、暂”案件的全面监督,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涉案财物处理的相关线索。针对相关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采纳整改率100%。

五、以规范履职为核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一)坚持思想铸魂,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心入脑

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检察长主持召开“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题推进会”7次、全院工作会议3次,讲授专题党课1次,并与全体检察人员就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积极运用“7+3”方式渠道,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院党组查摆问题5个,列入集中整治台账问题3个。领导班子个人查摆问题10个,相关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销号,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注重人才专业化培养,锤炼高素质检察队伍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围绕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提升双主线,研究制定《2025年度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三全式”培训与“三真式”实训37次653人次,领导干部带头授课6245人次,指导性案例进课堂1180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脱产业务培训16人次。大力推行“检察教官+实战训练+双向互动式”新模式,共举办岗位练兵竞赛1次,检察官教检察官7次,持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水平。

(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提升司法诚信软实力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次1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细致落实并及时反馈;全年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1次,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1次1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18件次,分别就11件公开听证案件、4件《检察建议书》的研究与提出、1件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重业务轻管理情况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管事轻管人的症结尚未根除。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质效方面下的功夫较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做的不够好。对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未能形成常态化、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是队伍稳定存在隐患。招人难问题日益严重,2020年以来计划招录20人,实际仅招录13人补录3人,其他岗位均放弃报到,甚至出现同一岗位递补人员全部放弃的情况。同时留人难问题日益突出,2020年以来共计调离辞职28人,其中8人调离、20人辞职,难以满足业务数量逐年增多的人才需求。

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坚持为大局服务,更好保障根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安全稳定屏障“主力军”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落实惩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坚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准确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将法治精神与证据观念融入“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中各个环节,实现轻重分流做优刑事检察;聚焦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强化监督刚性,提升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打造精品统一行动”,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融入行政检察监督全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入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要践行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关注重点人群,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序衔接,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检察铁军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聚焦文化强检目标任务,培育新时代检察精神,坚持“严管厚爱”工作要求,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