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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根河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7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商贸流通企业:

2019年2月23日,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分别赴现场指导救治和善后处置,并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12个督查组对各地区开展督导检查。自治区安委会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同时稳定节后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按照《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根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本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分工,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坚决遏制商贸领域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重点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住宿场所、成品油销售企业等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商贸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工作细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情况。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重点岗位持证等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认真落实生产环境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对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以及加油站等商业网点及设施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三)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商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处理和报告机制等情况。

(四)安全生产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商贸企业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班前培训等情况。

(五)隐患整改情况。各企业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四、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此次专项检查自3月1日至3月31日结束。

(二)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商务部门组织检查、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小组。根河市商务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由局长黄少彬、副局长雪峰、市商务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增强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检查实效,突出重点薄弱环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

(二)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作业、作业人员资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设备配备等进行严格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查指导。企业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大督促、检查、监督力度,切实消除隐患。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商贸企业和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好商务领域商业网点及设施安全生产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值班值守。企业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六)健全长效机制。企业要在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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