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隐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落实根河市安委会关于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吸取“2.6”、“2.8”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决定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3月15日,在商贸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根河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全市开展消防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我市及企业所在辖区的统一部署,做好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成立根河市商务局商贸领域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少彬 局 长
副组长:雪 峰 副局长
成 员:姜玲玲 内贸办主任
董洪涛 执法队队长
王莉莉 外贸办主任
王晓花 行政办主任
三、整治范围
此次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范围为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星级酒店除外;住宿业)、成品油经营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突出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四、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严格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维护安全稳定的自觉性。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主动整改解决。
(二)检查组现场全面检查。按照职责,市商务局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商贸服务业及成品油经营企业现场检查。
五、时间进度
从2月20日开始至3月15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
综合整治专项活动。
(一)全面部署阶段(2月20至2月24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动员部署。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
(二)集中清查升段(2月25日至3月10日)。 各企业要开展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隐患台账,达到闭环管理,做到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三)梳理总结阶段(3月11日至3月15日)。各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清醒认识当前冬春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追究企业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消防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根河市商务局内贸办(邮箱:gh_jll@163.com)。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