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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2024年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2023,根河市检察院在根河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能,在取得“脱薄摘帽”的成绩的同时,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三等奖、2023年度《检察日报》读报用报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等省级以上表彰奖励3项;2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区刑事检察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2篇法律文书分别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级优秀法律文书、2件案例被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获评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业绩考评进步院”称号。

一、着力两件大事,聚焦“五大任务”、助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持续在办案中加强线索排查,深入调研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要领域整治情况,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提前介入并从严捕诉涉枪支、故意伤害致死、强奸、抢劫、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群众人身、财产利益的案件31件;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部门讨论会9次、公检法联席会8次,有效化解风险隐患案件;适时介入重点案件6次,持续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铸就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河湖保护协作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2件,立案22件,制发检察建议16份,并督促行政机关罚款9000元,督促收回生态损害赔偿金36729元;草原保护协作,依托生态检察协作办公室发现线索4件,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目前全部整改;山林保护协作,排查涉山林保护公益诉讼线索13件,立案13件,制发检察建议7份,督促收回生态损害赔偿金56440元;会签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运用该机制共同办理案件2件,铸就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找准服务定位,切实保障两个基地”建设。建立“体系化”制度,联合司法局、工商联等13家单位挂牌成立了根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署《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就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提供高效细致的法律服务方面开展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

心系社会稳定,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深走实,以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为抓手,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组织相关学习4次,撰写工作简报8篇,荣获根河市“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三等奖,为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检察力量。

护航经济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执行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6件,针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不当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6份,全部被采纳并整改;依职权调取执行案件电子卷宗600余件,发现涉府执行案件1件,针对程序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辖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把脉问诊,聆听企业心声,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深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

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件23人,批准逮捕13件14人,不批准逮捕5件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0件138人,起诉72件115人,不起诉15件20人,改变管辖1件1人,撤回起诉2件2人;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2件4人,追诉漏犯1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67件;开展“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部门讨论会9次、公检法联席会8次,排查风险隐患案件;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走访辖区内7家公安机关查阅2019年以来未破、撤案、不予受理、治安等5类案件,排查两项监督线索,监督立案2件2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69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0份。

关注民生热点,推进民事检察行稳致远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6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5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2件;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6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5份,法院全部采纳并作出再审裁定;民事支持起诉4件,其中1件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促成和解;制发民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4份,1篇《离婚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书》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监督优秀法律文书,1篇《信用卡纠纷违法行为监督案检察建议书》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监督优秀法律文书,2件案例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深化民事检察监督保民生守民心专项活动,办理虚假债权转让系列案,涉案标的额700余万元,关联被告776人。

推动大数据赋能,打造行政检察精品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4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8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书》74份,相关机关全部整改落实并书面回复;开展低保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活动,调取审查根河市民政局、人社局相关信息1万余条,立案办结2件,收回违规领取低保金8760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14件,协助收回欠缴罚款10800元。

维护公共利益,诠释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全院共排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7件,立案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76份(1件通过磋商解决),全部回复并整改;排查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2件,立案12件,收回生态损害赔偿金93219元。办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案共11件;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办理2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罚款137万余元;关注群众急难愁盼,聚焦舆论反映的热点民生问题,从抖音平台排查损害山林公益案件线索1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排查网络红人在根河河面修建冰屋产生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居民在河岸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未及时清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清理河道垃圾4.2吨、建筑垃圾6.5吨,清除污染源,维护良好市容市貌;聚焦使用过期食品原材料、预包装食品不标注保质期、食品生产工人健康证过期等问题,持续开展调查走访,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执法力度,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助力检爱同行,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审查逮捕1件1人,已起诉至法院并做出生效判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挥综合履职职能,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堵塞强制报告制度漏洞;打造未检“护芽行动”品牌,建立根河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根河市妇联、关工委等单位深度合作,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根河市人民法院、根河市第一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进一步开拓未成年人的法治思维;着力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打击售卖“三无玩具”、酒吧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提升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刑事执行检察履职。提升监管场所监督力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均得到采纳并整改;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实地走访重点检查监督15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3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检察工作,及时掌握财产刑执行的底数情况,核查执行卷宗,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得到采纳并整改。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023年接收群众信访3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持续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开展信访风险排查,关注重点人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信访矛盾化解机制,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关注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与根河市红十字会、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妇联等单位建立联合救助协作机制,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率先在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内运用“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模式,帮助被救助人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困难。

三、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学思践悟奔实创效,在主题教育理论中铸魂增智。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坚持把“学思想”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贯穿始终;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带学、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支部学习”四学联动机制;购置指定学习书籍40本,开展党员主题教育专题学习11次,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学习1次,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讲专题党课6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主要领导认领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问题1个,班子认领问题3个,现已全部推进整改。

夯实思想基础,突出党建引领。创新“党建+”模式,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构建“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四级联动线下学习教育模式,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政治思想类培训14次434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推进同部署,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健全督察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检务督察30次,通报19期;从严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填报有关情况31件,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融入到检察履职各个环节。

强化舆情监控,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涉检舆情和风险隐患,强化网络舆情监测,严格审核两微多端稿件内容,落实落细“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与制定预案同步进行,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引导一体化机制,实现第一时间掌握涉检负面舆情、快速反应、精准处置。

四、夯实基层基础,以务实求真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凝心聚力,科学谋划,从严从实推进“脱薄”工作。被确定为相对薄弱基层院后,党组高度重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院检察人员正确看待薄弱定位,客观分析问题,科学谋划解决措施。充分借助上级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帮扶优势,对办案流程中的顽瘴痼疾、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及时邀请上级院对口部门到院培训,现场答疑指导,帮助整改问题;充分利用结对共建机制,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形成良性互动,以“业务互帮、人才互比、文化互动、党建互促”为抓手,多次召开线上线下座谈会交流经验;紧紧扭住政治建设这个“总开关”,抓住“关键少数”核心,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深挖“薄弱”根源,组织召开目标考评工作会、工作部署会及推进会5次,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梳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紧盯短板,制定整改措施,经过不懈努力,现已实现“脱薄摘帽”。

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推进调研与办案密切融合。领导带头撰写检察调研文章,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勤思善学;创建调研联动机制,把调研课题和任务按照时间段细化分解,对撰写调研人员进行跟进指导、督促检查,推进实务调研深入开展,就未成年人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要领域的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文章16篇,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8篇,并注重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

立足地域特色,打造冷极检察文化品牌。优化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文联机构,确定专门办公室,创建文学、写作、摄影、等研究协会,全方位提高检察人员素质,锻造检察文化铁军;在荣获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荣誉基础上,打造节能文化宣传走廊,开展节能宣传8次,使检察文化与能效工作有机融合;丰富检察人员精神世界,建造图书阅览室,购各类书籍600余册;注重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基础建设,配置跑步机、单车等健身器械,增强检察人员身体素质;营造检察文化氛围,在办公走廊制作廉政格言、名言警句文化展板,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检察人员文化素养。编撰展示根检廉政文化主题刊物《廉风检韵》,结合“冷极”特色制作检察文化宣传片《冷极检察之歌》MV,创建检察宣传品牌“橡皮泥小剧场”等一系列文化育检活动;2023年我院宣传报道稿件被国家级媒体采用38篇,自治区级媒体采用75篇,呼伦贝尔市媒体采用108篇。两微多端信息发布总量1860条,实现业务与宣传“双向驱动”的工作格局。

三、存在问题

一是招录公务员渠道不畅,艰苦边远地区检察院无人报考。2020年计划招录具有法考A证检察官助理1名,实际考录0人,取消岗位1个;2021年计划招录2名行政人员、2名无证检察官助理,实际考录2名行政人员、1名检察官助理(未取得A证),取消岗位1个;2022年计划招录1名检察官助理,实际考录1人;2023年计划招录2名检察官助理,实际考录0人。队伍结构不合理,中坚力量断层,留人难问题日益突出。2019年以来,遴选2人,调转3人,辞职11人(1名检察官、10名书记员)。

二是部分检察人员缺乏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工作缺少全局观念,政治站位不够高,缺少全局观念,面对问题存在畏难心理,没有形成检察合力,部分工作开展效果欠佳。虽然班子在不断调动检察人员积极性,尝试各种办法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成效不够显著,需要一定时间继续提振整体的精气神。

三是部分检察人员提炼转化办案成果的能力不强“重办案轻总结”的思想一定程度存在,缺乏将案件进行提炼总结,办案成果转化的意识。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就案办案、埋头苦干”的情况也较为凸显,办案敏锐度不高,不能发现或寻找到办案件中存在的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关键点。

四是数字检察的理念不够深入,部分检察人员对“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认识不到位,对大数据监督模型建设思维局限,推动数字检察能力不足,创新力不足,检察人员从办案中主动挖掘信息、提取数据、比对分析的能力不足,破除数据获取壁垒的方法不多,利用模型成案数较少,以数字检察助力法律监督还有待提升。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最优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以更高检察工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安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丽根河建设;深化企业合规工作,护航企业安全生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增强法治自觉,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十大举措为抓手,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抓实诉源治理,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推进行刑衔接;突出民事诉讼监督精准性,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公益诉讼立法为契机,办好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案件。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抓实办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增强行动自觉,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依托“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新的一年,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根河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新征程上书写美丽根河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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