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总结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根河检察院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根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两件大事,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力推动“脱薄”工作,各项检察业务均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夯实思想基础,突出政治引领。创新“党建+”模式,促进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构建“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四级联动线下学习教育模式和,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1次389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工作同推进同部署,促进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1次,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主动开门纳谏,听取各界诉求,面向企业、代表委员、群众发布征求意见表,累计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全面梳理,落实整改任务,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舆情监控,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涉检舆情和风险隐患,强化网络舆情监测,严格审核两微多端稿件内容,坚决把好宣传关,落实落细“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与制定预案同步进行,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引导一体化机制,实现第一时间掌握涉检负面舆情、快速反应、精准处置。
(二)深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专项行动,2023年自行补充侦查19件24人,同期受理案件72件100人,占受理案件总人数24%。经自行补充侦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件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6件8人,建议缓刑10件11人;加强类案分析,制定盗窃、故意伤害等9个根河地区常见罪名的精准量刑表,进一步提升量刑精准化水平;推进“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系统梳理仔细排查,立案监督2件,监督立案率2.82%;适时介入重点案件,发出书面介入文书5次,对存在程序性取证问题的案件进行口头引导侦查。
关注热点民生,消除民事检察数据空白。深化民事检察监督保民生守民心专项活动。运用大数据网络平台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强化涉企执行监督,办理虚假债权转让系列案,涉案标的额700余万元,关联被告776人,办理生效裁判文书监督案件5件,向根河市人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打破生效裁判监督率空白,积极开展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发现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制发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2件,法院全部采纳并整改。
推动大数据赋能,打造行政检察精品。2023年全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4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8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书》64件,相关机关全部整改落实并书面回复,采纳率100%。积极推动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工作。按照打造精品案件要求,开展低保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活动,调取审查根河市民政局、人社局相关信息1万余条,发现违规领取低保人员4名,已立案办结2件,收回违规领取低保金8760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12件,协助收回欠缴罚款10100元。
破除信息壁垒,形成公益诉讼检察合力。2023年全院共排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3件,立案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72件,69件回复并整改,剩余3件正在回复期。排查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2件,立案12件,公告12件,起诉4件,根河市人民法院已判决6件,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收回生态损害赔偿金92879元。利用碳汇交易机制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与根河市人民法院、内蒙古克一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立了《关于在办理生态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代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办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案共6件,引导当事人认购58869元(1177.38吨)的碳汇产品。
(三)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着力两件大事,聚焦“五大任务”、助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一是发挥刑事检察主力作用,走访辖区内7家公安机关查阅2019年以来未破、撤案、不予受理、治安案卷等5类案件排查两项监督线索,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61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4份;二是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依托生态检察协作办公室,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2件,并督促行政机关罚款9000元;开展巡河检查活动,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三是推动国土国财保护专项走深走实,主动排查线索,构建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4名,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移送线索2条,督促行政机关收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8760元。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办理2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罚款137万余元,办理国土领域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罚款7117.6元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消除违法状态1件。四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组织相关学习4次,撰写工作简报6篇,荣获根河市“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三等奖为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检爱同行,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审查逮捕1件1人,捕后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办理起诉强奸案件1件依据审查起诉分别向根河市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持续深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打造未检“护芽行动”品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根河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根河市妇联、关工委等单位深度合作,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细化未检工作举措,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社会化工作。联合根河市人民法院、根河市第一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进一步开拓未成年人的法治思维。
拓展机制优势,推动企业合规落地见效。建立“体系化”制度,联合根河市工商业联合会、根河市司法局等13家单位挂牌成立了根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署了《根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根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
提升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刑事执行检察履职。通过与押人员谈话,实地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向看守所发出口头或书面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并做好整改跟踪问效。2023年以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制发《检察建议书》3份,均得到采纳并整改;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一是把好入矫关,加大与根河市司法局的沟通力度,加强监督力度。现场监督提高亲历性,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能力。二是把好执行关,实地走访重点检查监督15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3份,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财产刑执行的底数情况,核查执行卷宗,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得到采纳并整改。
把握横向融通,构建一体化监督新格局。院领导带头抓办案,在实际工作中提炼做法,积累经验,院领导办理案件205件。巧借外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加强精准监督,与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运用相邻院办案机制共同研讨审查案件,办理案件8件;创新办案模式,从根河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家行政单位聘请8名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最强“外脑”,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构建一体化监督工作格局。
(四)夯实基层基础,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强化头雁引领,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队伍。上级院协调配备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优化年龄结构,调整后院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50.6岁降为49.3岁。实施科学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工作,采取随机、暗访等方式开展检务督察5次,通报21期。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填写有关情况23人次。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多种形式开展检查。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调整人员分工,加强中青年干部培养。
加强教育培训,发挥“他山之石”效能。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补齐专业化短板,鼓励外出培训学习,22名检察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业务知识;借助网络力量,弥补基层院教育培训短板,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线上业务学习培训,中检网学习10批次95人次、视频会议学习240次、登录“检答网”学习20813次。
夯实基础建设,打造冷极检察文化品牌。深入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宪法日”文明实践活动,举办知识竞赛、诗歌朗诵会、红歌赛等活动,助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编撰展示根检廉政文化主题刊物《廉风检韵》,结合“冷极”特色制作检察文化宣传片《冷极检察之歌》MV,创建检察宣传品牌“橡皮泥小剧场”,2023年宣传报道稿件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4篇,自治区级媒体采用2篇,呼伦贝尔市媒体采用27篇。两微多端信息发布总量521条,实现业务与宣传“双向驱动”的工作格局。
深入理论研究,推进调研与办案密切融合。检察长带头撰写检察调研文章,引导检察人员勤思善学;创建调研联动机制,把调研课题和任务按照时间段细化分解,政策研究室对撰写调研的检察人员进行跟进指导、督促检查,推进实务调研深入开展,撰写调研文章13篇,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采用8篇。
(五)科学规范管理,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运用大数据思维,推进流程监管常态化。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办案流程等不规范问题,已开展案件流程监控7件,发现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20条,制发流程监控通报10份。以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为依托,紧盯核心业务指标“风向标”,真正用足、用实、用活业务数据。2023年至今制发检察业务数据预警通报10份,组织数据会商6次,撰写并上报统计分析报告3份,提升业务工作质效。
优化绩效管理,确保考核评价科学规范。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探索建立覆盖全体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办法,深入开展检察官办案质效考评、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和案件承办人形成同步监管和事后督促、事中防错和事后纠错互为补充的办案监督新格局,2023年共组织常规抽查1次,评查各类案件14件,发现并反馈案件质量问题7条;实时评查员对102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评查,发现并反馈案件质量问题45条。2023以来集体获得国家级荣誉1项、个人荣获自治区级荣誉1项、市级荣誉1项。
补足硬件短板,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建设党员活动室、阅览室、健身活动区等,为检察人员提供良好的活动阵地和学习环境,完成办公楼外立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卫生间等项目维修改造,组建16米“冷极检察”宣传屏。优化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体制机制,努力提升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全年总拨款收入1389.8万元,截止目前支出1032.39万元,已完成全年序时支出进度的80%。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强化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安全稳定防线。定期组织保密培训,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强化重点环节管理提高保密实效。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更新,完善保密管理制度24项,健全各类人员、设备台账32份;完成国产机要密码机替代工作,经自治区保密局验收合格,顺利通过分级保护测评。建立健全保密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内防泄密、外防窃密”的防范性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工作要求对2010-2021诉讼类案卷进行数字化扫描归档,修订完善《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
二、重点及亮点工作。
(一)重点工作
凝心聚力,科学谋划,从严从实推进“脱薄”工作。被确定为相对薄弱基层院后,全院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专门为我院制定帮扶指导意见,并多次到院现场督导,要求借脱薄东风,树自强态度。根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院检察人员正确看待薄弱定位,客观分析问题,科学谋划解决措施。充分借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根河市市委及市委政法委帮扶优势,对办案流程中的顽瘴痼疾、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及时邀请上级检察院对口部门到院培训,现场答疑指导,帮助整改问题;充分利用结对共建机制,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形成良性互动,对标先进找差距、借鉴经验弥不足,以“业务互帮、人才互比、文化互动、党建互促”为抓手,多次召开线上线下座谈会交流经验。紧紧扭住政治建设这个“总开关”,抓住“关键少数”核心,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深挖“薄弱”根源,组织召开目标考评工作会、“脱薄”工作部署会及推进会5次,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梳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紧盯短板,制定整改措施,主动向根河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目前该工作得到根河市市委、根河市政法委肯定和支持,正在全力推进申请“脱薄”工作。
(二)亮点工作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新模式。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023年接收群众信访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情况,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信访矛盾化解机制,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关注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与根河市红十字会、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妇联等单位建立联合救助协作机制,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率先在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内运用“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模式,帮助被救助人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困难。
持续用好检察建议,推进民事检察行稳致远。2023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3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4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4件;民事生效判决监督6件;民事支持起诉1件;民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3件,1篇《离婚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书》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监督优秀法律文书;1篇《信用卡纠纷违法行为监督案检察建议书》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监督优秀法律文书;2件案例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共享区域协作优势,凝聚生态检察保护合力。2023年与相邻院共同会签了《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该工作意见共15条,就办案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形成公益诉讼的合力,共同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截止目前我院运用该机制移送案件线索2件。
三、存在问题
一是嵌入式督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务督察活动基本停留在对检容风纪、会风会纪、节假日值班等方面,对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监督较少,监督水平和监督能力也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察质效。
二是数字检察的理念不够深入,对大数据监督模型建设思维局限,创新力不足;利用模型成案数较少,没有达到效果特别明显。
三是部分青年检察人员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没有主动担当作为意识,面对问题存在畏难心理。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脱薄攻坚工作所悟所得,进一步凝聚力量,坚定信念,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中,为根河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局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有机融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摒弃“三多三少三慢”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把严管厚爱落细落实,筑牢廉洁从检防线,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当中,永葆检察队伍对党忠诚政治本色。
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把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要”。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抓实诉源治理,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推进行刑衔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效能;聚焦生态系统保护,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深化企业合规工作;聚焦监管场所交叉巡回检察;突出民事诉讼监督精准性,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好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案件,持续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回头看”专项活动,推动“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走深走实。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守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抓实办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检察+企业+N”更好发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提升专业水平,凝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力”。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培养检察专业人才为抓手,健全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完善学习体制机制,注重学习先进的办案经验和高效的管理经验;强化督察意识,提高内部监督执行力,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注:想体现在人代会上为亮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