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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在根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更新服务理念、更实为民举措、更优检察答卷推动根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

夯实思想基础,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开展多样化学习,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10次、领导干部上讲台10次;加强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工作,通过填报系统填报重大事项10件,开展季度填报核查工作2次。

 

强化舆情监控,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严格落实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媒体工作纪律及信息审批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进一步完善规范涉检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办法,坚持重在预防、贵在及时、核心在人的观念,形成舆论宣传和应对的合力。

坚持党建引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铸魂增智。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集中学习25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次,邀请党校老师讲专题党课1次,专题研讨1次;持续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和管理贯穿于日常,将廉政警示教育列入党员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通过多样化形式开展廉政教育2次,节日廉政提醒2次,不断增强党员四个意识;结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在创新的同时稳步推进,打造具有根河检察院特色的党建品牌,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5次。

(二)把握根本职责,以检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成立扫黑除恶常态化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专职联络员,健全工作机制,以侦查协作办公室为依托,每月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专题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领域整治情况调研,引导群众自觉防范有组织犯罪及扰乱市场流通领域秩序犯罪;二是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署的“净网”“清源”“固边”专项行动,联合街道社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持续提升群众安全与责任感;三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强化监督责任,对重大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在确保高质效办理的同时,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快捕、快诉,并注重追赃挽损;四是深化命案防控和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涉“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引发命案发生的隐患,加大与公安机关沟通,参与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调查,对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平安根河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五是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春节前夕联合多部门对多家烟花爆竹专卖店进行安全检查和普法宣传,杜绝安全隐患滋生,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互防互救,平安清明”为主题的防火法治宣传,推动事后治理变为事前预防。

心系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一是能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运用释法说理、领导包案等多种方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引导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500元;二是聚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走访大型宾馆、酒店、商超、小区,排查电梯安全公益诉讼线索,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针对饭店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燃气气瓶没有警示标签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均已回复并整改;三是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联合多部门重点针对医疗美容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开展检查,要求医疗美容机构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严禁虚假宣传,调查辖区内医美机构4家,立案1件;四是重点关注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对使用过期食品原材料、预包装食品包装不规范、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混放等问题持续开展调查走访,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执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查处烟酒行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行为,全面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开展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保民生 纾民困 维护弱势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模型”的筛查结果进行信息线索排查,涉及根河线索共计58条,排除办结及无效线索40条,剩余线索在进一步核查中;六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调阅根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卷宗38册,受理办结案件8件,其中类案监督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对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全部回复并整改。

找准服务定位,以检察护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河市人民检察院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六个工程”为指引,以“护企五招”为抓手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合规护企”。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运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制度,办理检察护企业检察监督案件2件,其中类案监督2件,全部回复并采纳;二是“清挂护企”。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工作,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对刑事“挂案”进行监督排查,共排查刑事案件29件,调取民事执行卷宗50余册,对法院民事执行案件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进行监督,办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针对审判机关不当终结本次执行、不当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14份;三是“防扰护企”。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涉企“两项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加大开展涉企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专项监督工作力度;四是“知产护企”。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聚焦知识产权宣传周,积极开展“入企业、入社区、入广场”系列宣传活动;五是“送法护企”。院领导带头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在企业改革、产业转型、法律维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解读、风险排查等法治服务。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3件次,主动倾听群众困难,针对性进行释法说理,所办案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紧紧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制作值班表,推动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上半年检察长主动接访1次,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上访人实质性解决困难;全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内外联动,深入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共摸排线索5条,救助1件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解决当事人医疗救助难题;深入开展“反向审视”专项活动,根据工作要求,已完成1件案件反向审视工作,其他3件正在审查中。

助力检爱同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在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自制预防性侵、校园欺凌、安全教育等专题课件,开展法治进校园8次,覆盖人数约700余人,并将法治教育与新媒体宣传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线上未成年人普法活动,录制检察动漫《自我保护 从小学起》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三)提升检察公信力,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件1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案件3件4人,作出批捕决定案件6件9人;不捕复议复核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件3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4件4人,作出起诉决定案件18件23人,移送机关撤回起诉案件2件4人(剩余5件6人正在办理中);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3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撤案监督案件4件12人;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份,均得到采纳并整改;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制发《纠正违法审理意见书》1份;积极探索源头分案、办案分人、案管分流“三分法”办案模式;制定《根河市人民检察院轻重刑事案件分流办理实施办法》,对界定轻重案件标准进行细化,成立重案轮案组和轻案轮案组,由案管部门录入案件后,按轻重案界定标准将案件分配至对应轮案组自动轮案,有效实现轻罪快办、重罪细办;继续抓实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研究制定《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提升刑事案件质量 着力解决“三高两低”问题的十五条举措》,从严把受案入口、精细案件审查、强化法律监督、提升业务能力四个大方向努力,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巧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于定性有争议的案件,坚持实质阅卷介入,就定性争议开展案件讨论2次,当前无罪判决率、免处刑罚率均为0%,撤回起诉1人,撤回起诉率6.25%。

关注民生热点,推进民事检察行稳致远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4件、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4件(其中执行类案监督3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书》30份,均收到回复并采纳,法院对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着力化解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依职权调取法院民事审判卷宗50余册,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深入分析办理案件适用性,将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作为亮点工作持续推进,其中根河市人民法院规范立案审查及审判公开工作监督案检察建议书被呼伦贝尔市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推动大数据赋能,打造行政检察精品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件,其中办理检察建议(行政)类案件11件、行政类案监督4件、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6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1份,全部采纳并整改;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根据《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在刑检部门调取危险驾驶撤销案件5件,其中2件因证据存在问题,监督撤案后侦查机关主动撤案、2件案件均做过行政处罚,其余3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部门间工作衔接办法》,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件,制发检察意见书3份,其中2件已回复,1件在回复期。

维护公共利益,诠释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排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8件,立案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8件,其中14件已经回复并整改,4件正在回复期;排查民事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3件,公告3件,其中1件移送上级院审查起诉;持续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一是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多角度保护山林、河湖资源,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发现行政机关管理缺失,向农牧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督促加强对河流的监管巡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二是联合根河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根河市2024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根河市“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刑事案件排查发现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件,案件事隔多年才被发现,检察人员通过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当事人自愿购买价值48000元林业碳汇用于生态修复,案件已经移送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升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刑事执行检察履职。针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进行监督检察、实时掌握各诉讼环节羁押期限变更情况,防止超期羁押,向根河市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其中3份为在押人员未按规定分管分押、1份为根河市看守所违规使用在押人员参与劳动;持续加大矫正人员的报到、教育学习、义务劳动、外出请销假等情况监督力度,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根河市人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与鄂伦春旗人民检察院、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第三巡回检察组对三个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监督中发现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36条,针对部分问题向根河市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办理根河市人民法院提请审查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审理中发现根河市人民法院提供的医学鉴定材料不符合规定,依法向根河市人民法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根河市人民检察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理论中心组等活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民族会议精神;二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成立《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铸牢中华民族共体意识领导小组》,由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铭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下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办公室,统筹日常工作;三是制定《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思路及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方案,将民族事业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深走实;四是多角度开展民族政策法治宣传。打造《老鹿觅食记》《老鹿创业记》《老鹿反诈记》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检察微动漫,以检察视角宣传带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联合根河市妇女联合会等相关单位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巾帼大讲堂巡回宣讲”活动,讲述身边民族团结故事、借助“法治进校园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校园安全相结合,为广大师生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努力培养造就千千万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利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前往敖鲁古雅民族乡等人流密集区域,发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单、展示宣传海报、现场普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并答疑解惑,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五是打造“民族团结便民亭”,为环卫工人、志愿者等群体提供便民休息区,摆放桌椅、铺设草坪、修剪树木,并结合《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工作成果,放置太阳能照明灯,摆放纸杯、纸巾为群众提供用水及清洁等便民服务,创造民族团结进步新业态。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效,根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就案件办理情况、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2024年上半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0人,开展公开听证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0人,公开听证内容发表意见建议9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参加座谈会议、检察开放日1次6人,其中邀请自治区级人大代表1人、呼伦贝尔市级人大代表1次3人。

优化业务管理,充分释放检察工作活力。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办理的各环节进行全程监控,重点管控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改变强制措施、撤回起诉等关键节点,严防死守案件超期;发现问题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告知案件承办人,要求务必及时纠正,同时,针对常见多发的不规范、不完备、不及时等“程序短板”,梳理各案件类型办案中常见的不规范情形,分门别类归纳总结,列明监控要点,开展针对性专项监控,强化流程监控工作的即时性;2024年上半年,案管部门共口头监控纠正数据质量问题11条;严格审慎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审核复核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配合业务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共同做好案件信息公开,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坚决防止因信息公开不当导致泄密、涉检负面舆情等问题,2024年上半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4条。

(五)发挥新质生产力,锻造堪当时代考验的检察铁军。

 深化法治宣传,用心用情讲好检察故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中心和重大工作部署,发挥好内、外网宣传平台作用,针对检察工作的重点和特色亮点,把握时间节点,加大检察新闻工作力度,着力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和各大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以多渠道、全范围积极宣传检察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布信息稿件723条。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激发队伍内生源动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检察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待遇,完成各类职级晋升工资调整;持续抓好人员分类管理,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全力做好选拔任用工作和招新招录工作,完成职务晋升3人;完成事业编人员招录1人,聘用制书记员招录2人。

持续提质增效,发挥教育培训充电蓄力作用。全力实施好全区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干部互派挂职、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注重青年检察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加快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步伐,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基础。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脱产业务培训6人次;完成中检网院、公务员在线学习等平台学习任务5次77人。组织开展自主培训,以“全区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为指引,开展“三全式”培训和“三真式”实训16次411人;开展指导性案例学习5次;2024年获得集体荣获国家级奖项2项、自治区级别奖项1项,个人荣获自治区级别奖项2项,呼伦贝尔级别奖项1项。

二、存在问题

一是队伍稳定存在隐患。首先留人难问题日益突出,2020年以来共调出17人(其中6名检察人员、11名书记员),主要原因为根河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冬季寒冷漫长,工资待相对遇低于其他旗县;其次招人难问题日益严重,2020-2023年计划招录8人,实际考录4人,均因我市经济发展落后,人口流失严重,同等报考条件下考生不会把根河作为首选地区;最后队伍结构不合理,中坚力量断层,两极分化较为严重,包括部分检察人员病重,造成能独当一面的检察业务骨干短缺,新招录检察人员尚未成熟,一定程度影响办案质效。

二是部分检察人员缺乏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工作缺少全局观念,政治站位不够高,检察为民理念更新不及时不到位,面对问题存在畏难心理,未能适应新时代检察机关发展需要,没有形成检察合力,部分工作开展效果欠佳

三是数字检察的理念不够深入,部分检察人员对“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认识不到位,对大数据监督模型建设思维局限,推动数字检察能力不足,创新力不足,检察人员从办案中主动挖掘信息、提取数据、比对分析的能力不足,利用模型成案数较少,以数字检察助力法律监督还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项检察工作均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确保“政治红线”和“法治底线”高度统一,以法治成效彰显政治忠诚;必须始终保持强烈的警醒意识,鼓起精气神、死啃“硬骨头”,遵循“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工作思路,以实干检验担当,用成绩诠释忠诚;同时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坚持“品牌立院”,打造以“稳人心、聚人气、讲奉献、抓业务、促发展”为精神内涵的“身在冷极心向党,兴安岭上党旗红,用检察蓝守护北疆绿”的党建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助力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工作目标”奉献根河检察力量。

    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把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要”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扭住关键问题,提升监督水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与命案防控工作,持续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维护社会及生产安全稳定;同时将法治精神与证据观念融入“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中各个环节,实现轻重分流做优刑事检察;不断深化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在“三低两少”问题上持续发力,深挖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提升民事检察规模与质效;努力打造行政检察精品,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聚焦重点领域案件,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发挥公益诉讼效能,将食药安全领域作为必办案件,以可诉性来提升精准性与规范性,让公益诉讼更加硬气。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守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情”增强主线意识,聚焦两件大事,服务北疆大局,积极参与“净网”“清源”“固边”专项行动,强化诉源治理,坚持宽严相济、消弭社会矛盾;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法律监督,抓好“护企五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保护生态安全,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全力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化解信访矛盾,接续开展“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模式,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发挥未检独特优势,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打造未检亮丽名片;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助力反腐败斗争,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提升专业水平,凝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力”大力推进文化强检,落实自治区“十项举措”,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同时以培养检察专业人才为抓手,依托“三全式”培训与“三真式”实训,健全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学习先进的办案经验和高效的管理经验;落实“严管厚爱”,强化督察意识,提高内部监督执行力,一以贯之推进“三不腐”机制,持续解决“慢、粗、虚”等作风问题,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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