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市“最美家庭”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妇联、市直各妇女委员会:
按照呼伦贝尔市妇联《关于推荐全市“最美家庭”的通知》精神,根河市妇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最美家庭”类别
本次活动设立以下十二个类别:
1.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
2.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等。
3.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言传身教,子女在良好的家风家教中成长等。
4.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勤俭节约、持家有道,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等。
5.邻里互助“最美家庭”: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等。
6. 文明新风“最美家庭”:明礼诚信、移风易俗,摒弃陋习,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注重家庭廉政文化建设等。
7.热心公益“最美家庭”: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
8.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等。
9. 情系国防“最美家庭”:爱国拥军、敬业奉献,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或公安干警,秉承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理念,理解军人使命、支持军队事业,使家庭成为军人坚强的后盾等。
10.勤学笃行“最美家庭”:重视提升家庭成员素质,尊崇知识,注重学习,让家庭里充满浓厚的学习氛围。
11. 遵纪守法“最美家庭”: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积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12.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动物,保护水源,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推荐要求
1. 对照“最美家庭”十二个类别,按家庭事迹侧重点归类推荐。
2. 推荐家庭必须事迹突出,真实可信,公认度高,具有典范作用。
3.各旗市区按类别每类至少推荐一户,数量不设上限、不设群众参与门槛,凡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未曾犯有违法行为的家庭均可参与。
4. 被推荐家庭应在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单位进行公示。
三、报送材料
1. 候选家庭要认真填写《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一式2份;撰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要求内容围绕所推荐类别叙述,简洁凝练;提供全家福照片、家庭生活照5张,照片要图像清楚、背景清晰,每张图片需配详细的文字说明。
2. 上述材料,除纸质版外,同时报送电子版,图片要求jpg格式。
3. 各妇女组织务于3月8日前将有关文字材料及电子照片报送至根河市妇联。
各妇女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部署推荐工作,确保我市寻找“最美家庭”推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中共根河市委宣传部 根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根河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1月24日
附件:
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
户主姓名 | 性别 | 民族 或国籍 | 文化程度 | |||||||||
家庭地址 | ||||||||||||
邮政编码 | 家庭电话 | 手机 | ||||||||||
户主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成员(人) | 最美家庭类别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称谓 | 年龄 | 单位 | 职务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组织意见 | 旗市区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市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备注:请认真归纳总结主要事迹简介,要求3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