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妇联,市直各妇女委员会、妇女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根河市妇联将继续常态化开展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月—2016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2016年根河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延续2015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活动将推荐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两级14个类别的“最美家庭”,户数不设限。在原有“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勤俭持家”、“邻里互助”、“文明新风”、“热心公益、”“勤劳致富”、“情系国防”、“勤学笃行”、“遵纪守法”、“绿色环保”十二个类别的基础上增加“廉洁持家”、“书香之家”两个类别。
在全年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市妇联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地区、各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使活动真正在基层“妇女之家”落地生根,形成常态化发展格局,同时将组织开展互相学习、观摩等活动。
三、活动要求
以“四个常态化”和“五个一”要求,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延伸。要求各级妇女组织积极主动作为,将“四个常态化”和五个一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即:“四个常态化”:一是推选氛围常态化;二是自觉养成常态化;三是服务家庭常态化;四是“五个环节”常态化。
要求达到“五个一”:每月有一次推选活动;每月有一次最美家庭揭晓;每月有一次“晒、议、讲、展、秀”;每月有一次最美家庭故事会;每月有一次展示观摩学习。
要求各级妇女组织结合实际开展“我爱我家”、“美丽是我”、“其布日艾里”(干净人家)等多元化的活动。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整合资源,多方合作,打造本地寻找“最美家庭”品牌。
四、推荐要求
1.对照“最美家庭”十四个类别,按家庭事迹侧重点归类推荐。
2. 推荐家庭必须事迹突出,真实可信,公认度高,具有典范作用。
3.市直各单位妇女委员会、妇女小组人数超过20人的,全年向市妇联推荐户数不少于4户,不设上限;单位人数少于20人的,全年向市妇联推荐户数不少于2户;单位人数较少的,全年向市妇联推荐至少1户。各乡镇、办事处妇联按类别每一个月推荐一户,全年推荐不少于12户,数量不设上限、不设群众参与门槛,凡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未曾犯有违法行为的家庭均可参与。
4.被推荐家庭应在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
5.市妇联根据推荐情况,揭晓市级“最美家庭”若干户,在“最美家庭”的基础上揭晓“最美家庭”标兵。
五、报送要求
1. 候选家庭要认真填写《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一式2份;撰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要求内容围绕所推荐类别叙述,简洁凝练;提供全家福照片、家庭生活照3张,照片要图像清楚、背景清晰,每张图片需配详细的文字说明。
2. 上述材料,除纸质版外,同时报送电子版,图片要求jpg格式。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列出活动计划表和时间表,确保我市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推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联 系 人:张玉芬 侯英凤
联系电话:5222293
电子信箱:ghsfl@126.com
附件: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
根河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23日
附件:
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
户主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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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
邮政编码 | 家庭电话 | 手机 | ||||||||||
户主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成员(人) | 最美家庭类别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称谓 | 年龄 | 单位 | 职务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组织意见 | 旗市区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市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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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认真归纳总结主要事迹简介,要求3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