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妇联、市直各单位:
为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4周年,激励全市广大妇女姐妹在各条战线和各自生活中共创佳绩,共建和谐,市妇联决定开展以下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1、表彰先进。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三八”红旗手,对过去一年在各行各业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女职工进行表彰。各乡镇、办事处推荐1名女职工,市直单位每个妇女小组(女职工为3—20人)推荐1名女职工、妇女委员会(女职工为20人以上)推荐不超过2名女职工。被推荐人员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填报“三八”红旗手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字数在500字左右。于3月5日前将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妇联,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走访慰问。在“三八”节期间,市妇联将对市直三个办事处、好里堡办事处、敖乡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各乡镇办事处妇联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庆祝活动,并于3月12日之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妇联。
附:“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根河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2月26日
根河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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