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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綦昕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河市林草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综合政府职能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实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林业各类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立项和审核;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各类森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根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国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拟定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权限内林权纠纷协调和征占用林地审核;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河市林草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4家。

根河市林草局总编制92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机关后勤编制3名;根河市森林公安局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8名。根河市林草局实有人员78名,行政人员10名;森林公安17名;工勤编3名;事业单位48名;离退休41名。

(二)根河市林草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根河市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根河市机械防火站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根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4根河市林政、猎政防火检查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根河市野生珍贵动物森林植物保护管理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6根河市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7根河市林业工作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570.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3.93万元,减少6.6%,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支出预算1570.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3.93万元,减少6.6%,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7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40.86万元,占比60 %;上年结转629.6万元,占比4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7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7万元,占比58.47%;项目支出652.19万元,占比41.52%。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防灾减灾、森林保护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570.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62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0.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63.1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5.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

3.农林水支出1301.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2.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21万元,下降7.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03万元,下降1.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6%,比上年执行数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31万元,比上年减少4.17万元,下降11.5%。 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07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7.5万元、取暖费14.53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取暖费预算8.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资产合计115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3.84万元,固定资产519.60万元。房屋总面积472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517.45平方米,价值154.87万元;业务用房1070平方米,房屋价值120.1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137.55平方米,价值12.20万元;共有车辆4辆, 轿车1辆,价值6.47万元;越野车1辆,价值30万元;其他车型2辆,价值10.8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5.17万元。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2.3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福发        联系电话:0470-522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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