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林业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民生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负责权限内造林种草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碳汇造林项目的管理工作。
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按权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林业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运输证的管理与发放,指导林政防火检查站工作。组织实施森林保险、资源培育等工作。负责退耕还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出调整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的建议,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草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经市应急指挥机构同意,以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贯彻执行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地、草原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个,决算编报单位4个,汇总上报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年初预算数974.82万元,调整预算数1590.5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15.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了项目资金、2018年工资调标、艰苦津贴调标、养老金缴费、补缴2016年52号文住房公积金。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153.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90.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63.35万元;支出总计2,153.9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52.3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14.63万元,下降19.3%;支出总计减少514.63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人员工资及经费;二是人员退休减少工资及经费。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9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5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83万元,占59.7%;项目支出726.77万元,占40.3%。(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53.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63.35万元;支出总计2,153.9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52.3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14.63万元,下降19.3%;支出减少514.63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金额较大;二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人员工资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01.6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83万元,占59.7%;项目支出726.77万元,占40.3%。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1.82万元、津贴补贴355.17万元、奖金26.42万元、伙食补助0.4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96.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5.24万元、住房公积金7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65万元。较上年减少229.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经费、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5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96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15.54万元、差旅费3.19万元、维修费0.83万元、培训费0.39万元、专用材料费0.57万元、专用燃料费1万元、劳务费1.7万元、工会经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5万元,较上年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47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压减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了相关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占95.9%;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1.42万元,较上年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中,由于草场远离城区草原生态监测、鼠虫害防治等工作需要交通工具;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36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收支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防火专项资金22万元,2019年本级财政拨入森林防火资金22万元,森林防火支出22万元,完成率100%。
本部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并且制定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经费单独核算,督促项目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保护森林、控制病虫害取得显著效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春秋两季防火期安排防火人员上山值守,确保林区无火灾保护林木生长,保护了野生动植物的生育繁殖,增加了林木蓄积量,巩固了造林成果,保护了森林生态环境和林业生态安全,推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经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森林防火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7分,自评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部门决算项目资金主要是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13万元;停伐补贴199,4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3,7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万元;林缘防火隔离带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3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70万元,项目资金共计286.88万元。
2020年项目绩效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目标资金0.7万元,财政拨入0.7万元,支出0.7万元,2019年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完成率达100%,绩效目标评价小组实施发放调查问卷的途径,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共收到满意度调查问卷10份,满意率100%,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做到了资金严格按照计划申请和使用,做到了资金的专款专用,绩效自评结果及满意度较好。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1万元,比2018年减少2.45万元,降低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17万元,比2018年增加105.52万元,增长465.9%,主要原因是:防火库项目资金用于购买防火专用设备支出增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防火工作;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执勤工作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主要用于:防火工作;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火。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福发 联系电话:0470-522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