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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综合政府职能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实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林业各类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立项和审核;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各类森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根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国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拟定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权限内林权纠纷协调和征占用林地审核;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

根河市林草局总编制90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根河市森林公安局编制16名;参公人员3名;事业编制61名;根河市林草局实有人数74人其中:行政实有7人;森林公安实有人数15人;草原站实有人数3人;事业实有人数49人;离退休43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实有人数16人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根河市草原工作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根河市机械防火站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根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39.8万元,比上年减少330.66万元,降幅26.67%,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87.5万元,占比71.5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 352.3 万元,占比 28.42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39.8万元,比上年1570.46万元,减少330.66万元,降幅26.67%。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69.7元,占比 70.1%,(其中:人员经费836.27万元,公用经费33.43万元),比上年减少48.57万元。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370.1万元,占比 29.85%,比上年减少282.09万元,降幅76.2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239.8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352.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类1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7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农林水支出99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林业执法与监督;农林水支出本年预算64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52.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3万元,比上年3.15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6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1万元,下降41.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9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02万元,下降0.6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1  万元,下降 44.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5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67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1万元,下降44.4 %。减少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要求,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43万元,比上年36.31万元减少2.88万元,下降8.6%。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9万元、电费0.6万元、取暖费14.7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6.54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3.6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5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某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5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福发        联系电话:0470-522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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