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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綦昕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根河市林业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综合政府职能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实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林业各类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立项和审核;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各类森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根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国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拟定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权限内林权纠纷协调和征占用林地审核;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河市林业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4家。

根河市林业局总编制92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机关后勤编制3名;根河市森林公安局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8名。根河市林业局实有人员80名,行政人员8名;森林公安16名;事业机构56名。离退休36名。

(二)根河市林业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根河市林业局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根河市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根河市机械防火站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根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财政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4根河市林政、猎政防火检查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根河市野生珍贵动物森林植物保护管理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6根河市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7根河市林业工作站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884.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7.7万元,增加 11%,增加主要是森林公安新考录一名,事业调级增资晋级工资。

支出预算 884.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7.7万元,增加 11%,增加主要是森林公安新考录一名,事业调级增资晋级工资。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8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84.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3万元,占比96.7%;项目支出28.6万元,占比3.3%;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7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78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68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80.9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  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6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比预算减少25%。其中:

1、公务接待费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8%。减少原因: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2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2万元,下降25%。减少主要是由于2017年森林公安局购置警车一辆,2018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48 万元,比上年减少1.48 万元,下降3 %。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人员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根河市林业局政府采购取暖费预算金额7.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资产合计1419.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8.95万元,固定资产520.10万元。房屋总面积472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517.45平方米,价值169.47万元;业务用房1070平方米,房屋价值120.1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137.55平方米,价值12.20万元;共有车辆4辆, 轿车1辆,价值6.47万元;越野车1辆30万元;其他车型2辆,价值10.8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1.07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林业局防火工作覆盖根河市整个行政区,防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无火灾,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林业生态安全,年初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8万元,春秋季防火期根河市林业局集中全部人员和防火车辆进入林区防火,确保不发生火灾。通过加大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林木生长,增加了林木蓄积量,巩固了造林成果,保护了森林生态环境和林业生态安全。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根河市林业局

2018年4月4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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