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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2023825日根河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情况

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始终坚持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监督,实施重点整治,推行示范引领,有效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并列支专项经费,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组织、人力和财力保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市、乡、社区三级干部125人,对全市1053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包保工作,及时整改督导出的问题,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各成员单位落实法定职责,推动包保责任落实。

2.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针对不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分类指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结合食品生产经营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目前我市学校食堂、食品生产、餐饮及部分流通主体共534户已入驻“内蒙古风控平台”。   

(二)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1.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加强监管。一是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已按照A至D级纳入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在全市各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养老机构食堂核心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打造可视、可控、可知的“阳光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制止餐饮浪费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隐患,及时研判处置,推进食品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建立联动机制,与公安部门合作检查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49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07人次。四是加强风险监测水平。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服务惠民活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的操作流程。五是许可效能不断提升。按照《呼伦贝尔市涉企业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审批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2.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升工作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及时总结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情况,提高我市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能力,为群众提供食品安全保障奠定了基础。二是持续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测工作,落实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对根河市辖区内分阶段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专项整顿,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3.突出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到位。一是实施网格化农畜产品监管,设置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监管主体覆盖全市所有生产主体。二是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开具自我承诺达标合格证626份。三是强化农畜产品检验检测,截至目前我市以超额完成上半年农产品例检任务,采样检测农产品114批次,全部合格。四是落实检查督查,种养殖户、牲畜屠宰企业为重点定期检查种养殖户农药兽药使用情况、饲料配料情况、内部设施情况、环境卫生条件等未发现农畜产品安全问题。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环境。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专题活动日,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先后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宣传活动12次,制作展板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注重日常监管,定期在政府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监管动态,向商户群推送《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条文,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制不够完善,监管合力还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没有完全覆盖所有环节,还存在监管职责不清信息互通量少的问题,在执法统一、协作配合上还需进一步磨合和强化。 

2.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不强,部分食品企业还存在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以及职责任务不清晰、安全管控、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情况。

3.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检测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现有检测设备未能完全实现资源共享,先进的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数量不足检测仪器装备落后,甚至个例食品抽检样品要送到呼伦贝尔市检测,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4.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盲区。我市大多数食品经营主体为食品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生产设备简陋,人员素质低,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难度大,难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执法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低等问题有的单位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人员。另外人员老化,也是具体工作落实难度大的原因之一。

6.法律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针对性不强舆论氛围不浓多数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常识了解不多,对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购买食品往往看重价格而忽略质量,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议

1.进一步贯彻“一法一条例”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落实好“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加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食品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的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发挥包保干部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3.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力度,引导其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扛起社会责任。做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教育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4.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和更新,特别是要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薄弱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检验检测设备,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

5.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升执法工作质量 

6.进一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抽查制度及社会监督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落实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食品安全领域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监管

7.持续开展系列整治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时段,以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三无”、过期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让违法者受到震慑织密织牢食品安全网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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