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河市区老旧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环审〔2021〕008号
根河市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根河市区老旧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本项目为根河市区老旧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供热面积为208万平米,主要包括:5号汽轮机高背压改造、热源部分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热网部分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热网水力平衡改造、极端用户供热管网改造、治理泄漏及腐蚀管网改造。本项目总投资4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备案,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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