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河市连心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环审〔2020〕019号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送的《根河市连心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本项目项目总投资539.1136万元,建设桥梁长度172.7m,桥宽4.5m,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梁桥,配套建设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通行以行人、自行车为主,禁止机动车通行。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厂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备案,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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