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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根环审〔2020〕010号

 

根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根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项目总投资210万元,于根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业务用房三楼西侧,改造原有办公室等用于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面积83m2,购置检验检测医疗设备,实现日检测能力250人/天的医疗救治能力。年游客量12.5万人次。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备案,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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