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环审〔2020〕005号
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你厂报送的《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该项目总投资411.52万元。本次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设计在厌氧池中投加悬浮填料,使单一的厌氧池成为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具有抗负荷能力强、处理效率高、污泥龄长、剩余污泥量少、脱氮除磷效果好、无污泥膨胀等特点,悬浮填料能满足停留接触时间,确保污水出水总氮总磷达标,减少后续加药量,达到节能减排目的。 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备案,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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