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关于转发《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蓝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通知》(呼环字〔2019206号)转发给你单位,请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时间尽快更新检验设备及程序。

附:《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通知》(呼环字〔2019206号)

 

 

 

 

根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