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8呼伦贝尔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的通知
根河市辖区内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2018呼伦贝尔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31号)请各企业于90日内落实完成此项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依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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