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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环境督查中心检查中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环境督查中心于2018年5月20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曝气池运行不正常,有池底死泥上泛、次氯酸钠存放不规范、运送污水车辆管理不严格、取暖锅炉没有配套建设除尘器、出水排放口设置不规范、进水口COD偏低等问题。请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并于2018年6月1日前将整改方案及完成进度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后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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