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财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 3月 3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财政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推进全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根河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市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根河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研究拟定根河市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市财政银行账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市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根河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根河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协调域内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依法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财政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财政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
我局内设机构11个股室:(1)办公室(2)人事教育股、(3)预算股(债务管理股)(4)国库股(政府采购办公室)(5)农牧业股(6)综合股(国有资产管理股)(7)教科文股(8)经济建设股(9)行政政法股(10)社会保障股(11)监督和绩效管理股(会计股)。
2、所辖2个事业单位:(1)根河市财政事业发展中心(2)根河市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6个,在职13人,全额事业编制39个,在职30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16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财政局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根河市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1 | 事业单位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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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根河市财政局预算收入630.83万元,比上年减少236.44万元,减少27.26%,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专项资金结转额度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48万元,占比88.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75.35万元,占比11.94%,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630.83万元,比上年867.27万元,减少236.44万元,减少27.26%。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度专项资金结转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05.48元,占比80.13%,(其中:人员经费472.33万元,公用经费33.15万元),比上年减少149.79万元。基本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展。项目支出125.35万元,占比19.87%,比上年212万减少86,65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结转减少,本年完成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30.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75.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91.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1.84万元。主要用财政建设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养老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2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39.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根河市财政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5万元,比上年6.20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0.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7万元,减少原因上年疫情期间值班冬季寒冷加大车辆运行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由于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72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7万元,减少原因上年疫情期间值班冬季寒冷加大车辆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7 %,比上年执行数下降。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根河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15万元,比上年35.77万元减少2.62万元,下降7.32%。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61万元、取暖费21.77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5.5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图雅 联系电话:0470-522265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