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根河市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列入相应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的批复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根河市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列入相应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的批复
根河市人民政府: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根河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根河市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列入相应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常委会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对根河市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项目25年期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750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列入相应的年度市财政支出预算。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的决定》…[ 11-23 ]
下一篇:2016年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0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