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印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我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这些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
附件:《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12月27日
根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刑事检察工作,始终把刑事检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经过市人民检察院的不懈努力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结合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认真履职、严格履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确保能秉公办案、文明办案;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毒、涉腐、涉及民生安全以及环境安全方面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刑事诉讼中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错误裁判,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四是要善于把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当中,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持续高效发展。
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对于震慑犯罪、维护稳定、构建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教育干警认真履职,秉公办案、文明办案,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毒、涉腐、涉及民生安全以及环境安全方面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侦查、诉讼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力度,及时纠正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错误裁判,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