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待遇清单
医疗救助待遇清单
一、参保待遇
参保 | 1.城镇“三无”对象和孤儿:给予全额资助。 |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给予50元定额资助 | |
3.未参保的救助对象不得享受医疗救助 |
二、住院救助
住院 | 重特大疾病救助
| 指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对象或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万元的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进行救助。 |
1. 低保对象: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2.特困人员: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 3.低收入医疗求助对象:按50%比例救助,超付线1万,年度救助限额1万; 4.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按照按50%比例救助,超付线2万,年度救助限额1万; | ||
普通疾病救助 | 指患有普通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进行救助。 | |
1. 低保对象: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2.特困人员: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3.低收入医疗求助对象:按40%比例救助,超付线1万,年度救助限额1万; 4.重症精神病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求助对象患重症精神病的,每月按照1640元定额救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患重症精神病的,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按70%比例救助。 |
门诊救助
门诊 | 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个人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建立门诊求助制度 |
1. 特困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2. 其他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按照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3. 患有终末期肾病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每月按照1000元定额救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按照70%比例救助,救助额度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