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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清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0日 点击数: 1 次 字体:

生育保险待遇清单

 

  一、生育待遇条件

参保人员

类型

满足条件

享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单位为职工按工资总额的0.4%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并继续缴费。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营养补助、计划生育医疗费

各类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营养补助、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不按此清单执行,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一年并继续缴费,并由征缴部门为其新增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计划生育医疗费

  

  二、生育待遇支付(发生生育费用起一年内予以核销)

性别

方式类型

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定额待遇

津贴(全额拨款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此项待遇)

营养补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此项待遇)

顺产

98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15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加5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

难产

113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3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加500元)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包括顺产多胞胎)

计划生育

流产

妊娠1-2个月

15天

600元

妊娠3个月

30天

600元

妊娠4-6个月

42天

900元

妊娠7个月及以上

98天

900元

上取环节育

不统计

600

绝育

600

护理假

15天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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