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一、为了确保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正常有效开展,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三、内部监督检查考核的重点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决策事项公开情况,便民措施执行情况,承诺践诺情况,政策依据公开情况以及群众满意情况等。
四、聘请社会社会监督员,外部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执行医保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经办机构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为5226050。举报邮箱为:ghybzx@163.com。认真记录参保群众、参保单位、社会监督员来电来信来访,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进行处理。
六、对于群众举报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以及特邀监督员明查暗访、行风建设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
七、切实强化责任追究,视情节严重,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正、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违反党纪国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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