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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根农水字〔2017〕56号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关于2017年安全

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站(段)所:

为全面落实根河市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根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根安委办字【2017】7号)的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结合我局农牧、水利实际,制定2017年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委、根河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加强安全法治、宣传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农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全市农牧、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综合办办公室主办,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局综合办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我局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坚持突出主题抓内容,注重实效抓短板,按照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二)组织参加农牧、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农牧、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提高广大农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

  (三)有效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组织动员农牧、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农牧、水利一线从业人员以集中观看《我的忏悔》等事故警示教育片、召开研讨交流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四)组织参加农牧、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为达到学习先进、交流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局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我局农机系统举办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我局农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水平,并认真评估、查摆问题,根据演练评估情况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我局农牧、水利行业应急处置水平。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结合这次活动主题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农机、渔政为主制作四快宣传牌参加“6.16”我市组织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六)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局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论坛、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生产歌咏比赛等多种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牧、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农牧、水利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度汛;进一步加强农牧、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农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农牧、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动员部署。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分管,成立专门活动机构,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形式创新,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予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强化督查,推动工作开展。我局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农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定期督查通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和交流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于每周三中午12:00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局综合办室。

 

 

         2017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根河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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