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农水字〔2017〕74号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站(段)、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根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根安委会发【2017】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将从7月10至10月在本行业所属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工作任务是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并结合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以防范和 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进一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扎实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高铁成 局 长
副组长:马仁全 副局长
副组长:刘承辉 副局长
副组长:刘 阳 副局长
成 员:曲照清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所 长
刁国君 市水保站 站 长
祁国彬 市植保质检站 站 长
尤华林 市草原管理站 站 长
任子瑞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所 长
常 勇 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站 长
冉淑芬 市种子管理站 站 长
吴昌山 市农机站 站 长
高志刚 市堤防段 段 长
韩宝堂 市水政水资源站 站 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综合办公室,主任由刘阳副局长兼任,联系人:李文明。联系电话:5222056-8405。
三、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农机、渔政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跟班,防范措施是否完善等。
(二)农机交通安全:做好农机职责范围内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排查、上报、整改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三)防汛、地质安全隐患:正值汛期,各监测人员对地质隐患监测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监测同时做好记录,发现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汛期安全宣传工作。
(四)水利施工安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机械伤害、防垮塌等措施。
(五)公共安全:动检所工作重点食品卫生、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工作重点是水源情况进行检查。
五、成立专项检查组
(一)我局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安全检查组。
组 长:马仁全 副局长
副组长:吴昌山 市农机监督管理站 站 长
常 勇 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站 长
成 员:市农机站、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职工。
(二)防汛、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组
组 长:刘承辉 市农牧业水利局 副局长
副组长:陈敬勇 市农牧业水利局防汛办 主 任
成 员:市防汛办、市水保站、市堤防段职工
(三)公共安全检查组
组 长:刘 阳 市农牧业水利局 副局长
副组长:李文明 市农牧业水利局综合办 主 任
成 员: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水政水资源站职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工作,局所属各单位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新《安全生产法》和近期国务院、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我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杜绝违法现象发生,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二)深入检查,确保实效。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整改,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对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及时跟踪落实整改,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检查中要完善记录。同时,要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到位,全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各职能小组要明确各自责任、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台账、隐患整改落实消号台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统筹推进,把大检查活动与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整改安全隐患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信息报送制度。各职能小组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将检查记录、资料由具体检查单位留存以备检查。同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