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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公路养护管理站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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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名称)

道路树更新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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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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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根河市公路养护管理站路政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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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本)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2.【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2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13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布 自20117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3.【部委规章】《路政管理规定》(2003127日交通部令第2号发布 20161210日交通运输部令第81号修正)第十七条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依照《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主要理由;
  ()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安全保障措施;
  ()时间;
  ()补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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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三份):

申请人应当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申请书内容包括:

1、主要理由;

2、标志的内容;

3、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4、标志设置的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5、标志设置的时间及保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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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一)受理:1、受理2、岗位职责与权限3、时限(二)审查决定:1、岗位责任人2、岗位职责及权限3、时限4、送达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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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资格条件、1确需更新砍伐计划2、有切实可行的更新计划补植措施、3符合公路技术规范要求、4更新砍伐补植时措施有可行的保证安全措施。(2)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1、有代理人申请提供更新砍伐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2、申请书3、更新计划、补植措施相关措施4、交通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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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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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522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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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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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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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根河市交通运输局三楼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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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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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样本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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