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农水字〔2016〕79号
关于成立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环境保护
监管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办、局属各站(段)、所:
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管水平,创新环境保护监管方式和手段,根据《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政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成立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铁成(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局 长)
副组长:马仁全(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副局长)
刘 阳(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副局长)
成 员:刘 微(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农牧办 主 任)
徐跃斌(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产业化办 主 任)
祁国彬(根河市野生资源开发研究所 所 长)
吴昌山(根河市农牧业机械管理站 站 长)
常 勇(根河市渔政管理站 站 长)
冉淑芬(根河市种子管理站 站 长)
曲照清(根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所 长)
任子瑞(根河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 任)
尤华林(根河市草原管理站 站 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牧办,由刘微主任负责。
根据根河市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我局承担以下主要职责,请相关部门及相关站所对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制定和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对农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发展。制定和实施农牧业资源区划,指导农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湿地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农牧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牧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配合有关部门对农牧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指导秸秆禁烧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及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业减排项目,推进农牧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附件:《根河市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