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邢占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根河市四届七次全委会的要求部署,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的新期待,推进法治根河建设
——营造促进发展的法治环境。把服务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紧扣林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根河市“1148”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推出19项切实可行的服务新举措,检察工作的精准发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营造诚实有序的市场环境。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加大服务非公经济力度,院党组带队深入所辖乡镇走访调研,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推进落实;在检察服务大厅设置非公有制企业 “绿色服务通道”,全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企业维权等法律服务508次;举办“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周”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印发《企业维权手册》,助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营造清正廉明的政治环境。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院完成了侦查信息指挥平台建设,与22家金融、通讯企业和行政单位签订共建协议,邀请数据专家对共建单位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了大数据时代预防打击腐败的能力,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定有序的新期待,推进平安根河建设
——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依法履行打击、监督等检察职责,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 件13人,其中,批准逮捕11件12人,不批捕1件1人(不构成犯罪)。针对群众关心的假疫苗、假盐等问题,我院主动到盐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了解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件79人,其中,根河市公安局移送47件,根河森林公安局移送4件,得耳布尔森林公安局移送2件,金河森林公安局移送2件,内蒙古北部原始林区森林公安局移送1件,我院反贪污贿赂部门移送9件。向市法院提起公诉63件77人(含上年度受理未审结3件3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公安机关撤诉1件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件1人,提高审级2件2人。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撤回起诉、捕后不诉案件。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保障、土地出让、拆迁补偿等领域矛盾凸显,我院集中力量,在多方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加强了网上信访、联合接访的工作力度,做好法律、政策解读,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维护和谐稳定。全年受理来信来访2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2000元。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对青少年犯罪、初犯、偶犯和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我院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向全市2000余名中小学生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13人,重点惩治侵害贫困群体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依法查办低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11人,涉案金额计33万余元。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注重从源头预防腐败,深入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0次,受众达1400余人,发放《惩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手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单》等1000余册。利用我院廉政文化走廊和乡镇检察室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10次,提升了参观人员的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和党性意识。对我市职务犯罪案件特点、规律进行深刻剖析,形成10份案例分析报告。
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新期待,不断强化检察权依法、正确、高效行使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件。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次。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5人。全年提出量刑建议29件,已作出判决26件,采纳23件。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全年共受理案件12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10份,建议相关单位改进工作12项,完善制度规范8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落实“两高”工作部署,联合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向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执行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31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1次,审查案件84件98人。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体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查,审查案件20件,发现井某伤害案改判实体刑后未执行,督促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
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新期待,不断转变作风,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提升整体效能。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现已顺利完成首批16名员额制检察官选任工作,组建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工作模式,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抓住“公益”核心,突出“环境保护”重点,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市委张洪岩书记对公益诉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检察机关发挥好公益诉讼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按照批示精神,我院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指导性文件和典型案例,准确把握诉讼程序,针对森林资源破坏、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和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制发《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促使相关监管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开展“精细化管理、我该怎样做”活动,完善工作制度,制作工作流程图,提高检察工作质效。将精细化管理与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相结合,通过深入“两会”分会场、邀请代表列席检委会、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31条,归纳出服务经济发展、加强执法中普法宣传等7类16项具体问题,制定《落实代表委员工作计划》,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时限,举办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和《内蒙古检察》刊载推广。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党性修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和手抄党章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鼓励干警参加专业培训、学历教育、业务能手评比等活动,18名干警荣获上级检察机关表彰。
——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设廉政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和廉政宣誓等活动,打造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提升了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流程监管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对网上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统一、实时监督;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对149件案件进行评查,发现并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129个。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制作检务督察工作方案,全年开展检务督察10次,抽查考勤39次,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根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能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需再度提升。三是法律赋予的新增职责履行的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创新创优工作水平不高,破解难题的方式方法不多,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较少。五是检察队伍知识更新速度较慢,主动学习意识不强,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思路及措施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区“十七检”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素质提升为支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格执法,坚持规范履职,强化检察监督,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新职能,努力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要强化检察职能发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根河市五届三次全委会各项部署,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强化生态资源保护,重点打击乱砍滥伐、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犯罪及其背后的渎职犯罪,提高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二要强化执法办案,积极参与推进法治根河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根河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积极参与在建筑施工、采矿、交通运输、危化品等领域安全的专项整治,严查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打好社会矛盾化解攻坚战,联合相关单位建立信访矛盾化解机制。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三要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法律监督。同时注重民事诉讼监督的创新,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拓宽监督途径,强化对动物生态环境保护和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为筑牢我市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四要强化“八化”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以全区检察机关“八化”示范院为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分析解决“八化”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组织攻坚,全面提升我院“八化”建设水平。
五要强化司法改革,做到稳中求胜。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制工作,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工作,不折不扣、逐步逐项的将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六要强化从严治检,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开展好“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肃政治纪律,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队伍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用语说明
1、“八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
2、“两高”: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3、“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4、“十七检”:指全区检察机关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