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苗树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四届六次全委会的部署,按照“五新检察”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并重,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做实事、求实效,推进“十个全覆盖”有新成效。为坚决打好十个全覆盖攻坚战,我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方面发挥检地、检企合作机制,促进得耳布尔镇森工公司与镇政府合作,共同开展U型弯环境治理、入户调研走访、项目资金协调、义务劳动、定点帮扶、依法拆迁、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共同克服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提高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为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在多方努力下,为得耳布尔镇政府争取到扶贫资金20万元,扶植26户贫困家庭发展黑木耳种植业。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为十个全覆盖保驾护航。组织市重点部门负责人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议2次,乡镇法律宣传4次,解答群众提出法律问题20项,开展了检察长专题预防讲座,并对 “十个全覆盖”职务犯罪线索进行了初查,形成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合力。
强合作、创举措,服务企业改革有新作为。结合企业改革实际,先后深入根河林业局、阿龙山林业局、根林木业等8家企业调研走访,收集职工权益保障、职务犯罪预防等法律需求12项,主动邀请5名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共同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国有林区改革服务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了检企联合接访机制,化解矛盾3起;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法办理了一批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案件,有效地保护了我市森林动植物资源。同时,为保障不同类型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在宣传企业廉政文化内容、形式上做文章,为根河市供电局、根河市光明热电公司等企业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讲座,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
延触角、惠民生,服务敖鲁古雅发展有新起色。深入推进《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敖鲁古雅民族事业发展实施细则》,继续开展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检察官法律服务活动,针对群众旅游、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需求,开展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法律疑惑;深化检察官联系点服务活动,多次深入联系点,帮助解决猎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受到敖鲁古雅群众好评。
二、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全力推进平安根河建设
打击犯罪护稳定。围绕经济转型、社会改革力度加大带来的社会矛盾,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共受理审查逮捕21件21 人,受案数同比增长46%,批准逮捕18件18人,其中办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强奸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案件7件7人,占全年受案量的33.3%,无错捕、漏捕案件。受理审查起诉46件49人,同比分别下降23%和30%,提起公诉41件46人,改变管辖5件6人,无不起诉案件,提起公诉准确率为100%。
化解矛盾促和谐。201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9件,接访巡访64人次,接集体访1件16人,告急访1件,司法救助1件。应用三级检察视频系统接访2次,提升了为民服务能力与水平。坚持落实检察长接待日,成功解决1起涉法涉诉上访老户问题;对1名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协调相关部门发放救助金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并重,全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5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集中优势警力,查办了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形成打击腐败的震慑力。侦办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全部为大要案,其中牙克石市副处级领导干部李某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是我院近年来查办的首例基层财政系统行政主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随后我院继续扩大战果,深挖串案,查处了一系列案件,在当地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立案查处某监狱民警受贿、滥用职权案1件1人,法院已做有罪判决;协助呼伦贝尔市院查办了派出所干警涉嫌玩忽职守案。
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实效显著。改建、扩建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2个。深化预防网络平台创新建设,将网站、微信预防纳入其中,开通网上预约专题讲座、廉政资料下载等功能,提高预防工作效率。积极推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受理查询101次。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
四、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常态化。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追捕追诉漏犯各1人;提出量刑建议17件,被采纳16件,采纳率达到94.1%,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20件 ,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在法院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室,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共开展安全检查21次,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9次,书面检察建议2份,口头建议8次。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3次,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4份。
内部监督不断规范。注重发挥案管部门流程监控职能,全年发出通报12份,发现并反馈不规范问题49个,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落实整改责任,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视检务督查全面性,防止监督缺位。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迟到早退、公车使用、同步录音录像等方面的检务督查,对不规范、慵懒散等现象的检察人员进行通报,树立侦查员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检察公信力。
外部监督成效显著。案管部门接收各类法律文书和材料120余份,接待律师14人次,其中申请阅卷6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3次,申请会见3次,较上一年度接待人次增加40%。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搭建起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列席检委会评议、检察宣传周联合接访、检察开放日阳光司法“四个平台”,率先在呼伦贝尔检察系统内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工作,共同研究制定了《阿龙山乡镇检察室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方案》等2份规范性文件;举办“开门纳谏、规范司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向30余名代表委员汇报查摆出的问题,虚心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征集到合理化建议5条。此次开放日活动是近年来邀请代表委员最多、晾晒问题最多的一次,受到代表委员的称赞,此举被《检察日报》二版刊载,开辟了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新渠道,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检察改革稳步推进。主动贯彻市委和上级院部署,制定《关于落实司法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任务分工方案》,内容涵盖6项重点任务。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完成,为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做好准备。检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完善检察文化展示大厅,“两微一站两端”全部开通,运转良好,已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检务公开格局。
五、坚持素质建设与廉政建设并重,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制度落实,党组工作更加规范。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工作责任清单,签订责任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讨党建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夯实党建基础。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廉政谈、约谈、案件质询等提前预警机制,提升干警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风险防范管理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坚持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和呼伦贝尔检察院党组报告,市委领导对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做出5次重要批示,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三是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采取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讲党课、党小组分组讨论等方式学习解读,用《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抓常态化学习,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将专业化作为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在学习常态化上做文章,开展检察官大讲堂、党支部学习、检委会“20分钟课堂”等活动,保证学习的次数和效果,做到常学、常思。开展专项活动和班子民主生活会,面向全院干警收集意见,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方式,深刻剖析问题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升队伍凝聚力。
抓思想教育,团结协作能力增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邀请市党校老师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警开展“三严三实”讨论会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要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
抓文化育检,激发检察队伍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理念、文化的指导和凝聚作用,更新检察走廊文化,营造出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检察官文联组织开展廉政故事优秀作品展播、根河之夏文艺演出、足球赛、志愿服务、新年茶话座谈会等活动,其中小品《回家》在呼伦贝尔市检察系统汇报演出,反响强烈。丰富多彩、积极向上活动,提高队伍凝聚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干警工作生活之中。
六、坚持规范建设与科技强检并重,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专项活动促规范,提升素质强技能。2015年,我院紧紧抓住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突出整治执行办案不规范、纪律规定不严格等八个方面问题。运用自查,互查,抽查,征求代表委员、相关部门、群众意见等方式,查出各类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问题457个,建立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原因,明确承办人和整改时限,强化了整改问题的落实效果,提升了办公办案的工作水平。
以创新创优促规范,激发检察新活力。2015年我院培育5个重点创新创优项目,其中4个项目被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确定为全市重点推进项目,是被立项最多的基层检察院。《探索基层检委会科学发展路径选择》项目,从检委会学习、案件审查、统一业务系统填录、案件研讨等六个方面发力,形成了“1333”工作法,被《检察日报》刊载推广,此项目荣获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二等奖。
强化硬件建设促规范,检察科技水平稳步提升。按照高检院要求投入200万元新建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窗口查询、触摸屏查询“四位一体”查询服务,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建设完成,国家保密局的测评顺利结束。完成侦查指挥中心硬件基础设施改造工作,新建电子卷宗制作室,规范电子案卷录入和相关证据采集。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晋升为“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1名班子成员荣立自治区检察院二等功,并被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官”称号,连续17年被市委授予“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政协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真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办案不规范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派驻检察室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有待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各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抓好检察改革、“八化”建设、创新创优、科技强检、司法规范化建设等五项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强化职能作用发挥,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与着力点,为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强化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平安根河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注重检察官以案释法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要强化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突出重点,保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规模,提高质量和效率。加强线索收集,集中优势警力,突出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提高警示教育基地、乡镇检察室和网上预防平台的预防效果,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要强化推进“八化”建设,提升现代化水平。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八化建设标准,开展找不足、补短板、强建设、重实效活动,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数字化检务平台,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达到向科技要检力的目的。
五要强化检察体制改革,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按照市委和上级院司法改革要求,按时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健全办案组织形式,推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模式,优化检力配置。同时,加强内部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同步监督平台,开展案卷评查、检务督察等活动,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新目标描绘了新蓝图,新征程赋予了新使命。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会议和本次人代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释:
1.五新检察: 民生检察作出新贡献、活力检察取得新成效、阳光检察实现新突破、素质检察呈现新面貌、数字检察迈上新台阶。
2.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法定机构和业务决策机构。
3.纠正违法通知书: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或出席法庭审判活动中,发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况时,为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职能,纠正其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4.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自治区检察院部署,自2014年12月开始,全区检察机关针对司法作风、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5.科学发展抽样评估:随机抽取一个检察院,对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执法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和综合工作的各方面,进行逐案、逐项,翻箱倒柜、解剖麻雀式审查。
6.诉讼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对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诉讼中的违法和错误进行监督纠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律在诉讼中统一正确实施的一系列诉讼活动的总称。
7.两微一站两端:微博、微信、检察院官方网站、搜狐新闻客户端、近日头条客户端
8..八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9.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