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五次党代会作的工作报告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6年7月28日)
于 仁 忠
同志们:
我受中共根河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中共根河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强化“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实行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向市纪委述责述廉制度,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修订完善《根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晰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守土尽责。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纪检监察力量不断增强。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聚焦再聚焦,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陆续把96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8个,精简率达92%。在全市成立了15个单独纪检组和11个联合纪检组,驻在监督45个市直部门,在呼伦贝尔市率先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除国土、公检法之外,22名纪检组长编制、经费全部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为派驻机构专司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保障。成立了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纪委内设机构由7个增加至9个,纪检监察室增至3个,直接参与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和人员占78%以上。乡镇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全部配齐,达到了最低法定办案人数,乡镇纪委委员人数达到7名,落实了委员会制。
固化改革实践成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出台了《根河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更加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了《根河市纪检监察系统重要事项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二)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相关实施方案和分工方案。成立根河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联络和相互移送问题线索等制度办法,共互相移送问题线索10件,反腐败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建立案件查询平台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平台,对信访举报实行统一管理。不断缩短审查周期,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到执纪审查、处分决定执行,严格按照时限办理,做到快查快结。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7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9件(次),其中初核72件,谈话32人(次),函询18人(次);立案41件;结案35件。
践行“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不断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事情演变成大问题,切实以制度管住大多数。五年来,共进行廉政谈话256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69人次。坚持反腐败全覆盖、零容忍,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五年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党纪处分16人,政纪处分17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人。受处分人员中,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12人,其他人员5人。
(三)坚决正风肃纪,治理“四风”问题成效显现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及根河市相关配套规定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相继出台了《根河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方案制度。不断强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子女“吃空饷”、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参加“升学宴”、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居住廉租房和“三公经费”超标等问题。持续加大对“四风”问题整治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处理,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狠刹不正之风,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成果初步显现。五年来,共进行各类检查500余次,对涉及34个单位的46人进行了通报及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五年来,我们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对全市重点工作开展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反馈、督促整改,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教育、医疗卫生、通信、交通等领域乱收费现象。对行政执法部门安全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行风热线》、《行风直通车》等栏目,受理群众诉求和建议267个,协调解决、接受建议259个。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资金和扶贫、教育、卫生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低保及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进行立项监察,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五)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加牢固
五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制定下发了《廉政文化“五进”建设标准》,创建了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在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设廉政专栏。创办了根河市纪检监察网,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理论文章,持续传播崇廉拒腐正能量,目前已刊载各类信息、文稿240余篇。举办送廉政教育到基层讲座18次,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3400多人次,开展反腐倡廉电化教育活动,播放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片70余次,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举办“美丽根河、共享和谐”主题廉政文艺晚会,廉政作品《美丽敖鲁古雅》被呼伦贝尔市评为“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二等奖。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课题进行深入调研,撰写各类调研信息400余篇条,被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多级媒体、杂志和网站采用60余篇条。
(六)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五年来,我们注重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突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认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年”等活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市纪委班子集体学习、机关支部例会学习等制度,各纪检组长和委局机关全体干部,人人上台讲学习比业务、讲奉献比作风,形成了浓厚的学习进取氛围。编印《纪检监察制度选编》、《安全文明办案手册》等“口袋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纪意识。
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采取抽调培训、专题培训、外出培训、以案代训、业务测试等形式,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迅速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配强班子,优化队伍结构。新一届乡镇纪委班子平均年龄较换届前同比降低了4.6周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委员占比提升至97%,法律财税专业提升至47%,确保班子德才兼备、专业互补,增强了班子整体活力。
从严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领导小组,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严格执行《根河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实施细则》,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通过不
断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措施、新途径,实现对监督工作的再监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依然有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对“保持政治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理解不透彻,对越来越严的态势麻木不仁,存在侥幸心理;仍有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四风”问题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四种形态”把握不准、运用不力、效果欠佳;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时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这些都表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
二、工作体会
回顾我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深切体会:
(一)必须自觉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尊崇党章,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必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只有把党委主体责任压实,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现象,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关乎党的宗旨、关乎人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我们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必须全面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着眼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实践证明,通过派驻纪检机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整合内部机构设置等举措,主责主业更加清晰,监督执纪更加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大量案例表明,党员违法无不是从违纪开始的,这就要求我们用铁的纪律管住权力、管住党员干部。严管就是厚爱,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不触红线、远离底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有效遏制腐败增量,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总的任务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好“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三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要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严肃查处缺乏担当、失职渎职的干部,加大对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着重加强对林区改革、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十个全覆盖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化专项巡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定点突破,必要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为推进“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加快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筑牢管党治党责任
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对主体责任内涵的再认识,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健全完善考核、巡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既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使问责成为制度、成为常态,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切实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建立纪检干部人才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具体程序办法,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协作机制、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履行职责情况督查和问责制度,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有关会议制度。要强化派驻意识,突出监督执纪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诫勉谈话,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责任意识,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责任,督促派驻机构将责任落到实处。
(三)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加强对“三公”消费、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穿上“隐形衣”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释放出越来越严、越抓越紧的强烈信号,形成常态,保持威慑。
坚持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市宣传工作大格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打造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具有根河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逐步探索建立“互联网+党风廉政教育”新模式,拓宽廉政文化宣传覆盖面。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弘扬林区干部好作风和优秀传统文化,讲好大兴安岭的清廉故事。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地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环节,用党纪的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改进完善审理报告,体现执纪的政治性、严肃性。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健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联络例会制度,加强纪律审查过程中的协作配合。
(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影响不良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建立健全纪检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严格人选推荐程序,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队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部门之间干部交流任职。进一步加大专题培训、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全面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不断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大力推进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三转”,纪检干部专职专用,聚焦主责主业,规范运行。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变优化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方法。建立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动办案机制,统筹办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监督管理。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认真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责任和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在市委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根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