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根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农牧字〔2015〕1号
关于成立根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养殖户、局属各单位:
为了保证我市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5】3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成立根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承辉(根河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成 员:刘 微(根河市农牧业局农业办主任)
常 勇(根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包宏宇(阿龙山镇政府农牧水利助理)
廖毅民(满归镇政府农牧水利助理)
白 天(金河镇政府农牧水利助理)
李 智(好里堡镇政府农牧水利助理)
盛德元(得耳布尔镇政府农牧水利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联系人:常勇。联系电话:5225668。
我局渔业主管部门将结合我市实际,对春节前进入市场的水产品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督促市场经营者建立产地证明、经营台帐制度,并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委托给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抽检。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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