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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龙山镇人大关于代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阿龙山镇人大主席刘宏丽

为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促进《代表法》的贯彻实施,我镇人大对贯彻实施《代表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就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重点调研

一、调研形式

此次调研主要依据代表法实施情况进行重点调研,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交流互动,使人大代表在相互交流互动中提高思想认识。

二、调研主题和内容

 一、贯彻实施《代表法》基本情况

(一)代表法的学习宣传逐步深入我镇人大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以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对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一是结合普法教育进行学习宣传,利用电视、电子屏、公开栏、微信、条幅、专栏宣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结合换届选举进行学习宣传。换届前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代表法》,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引导选民按照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条件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使换届选举成为群众学法用法、严把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素质的过程。三是结合人代会召开期间进行学习宣传,使代表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代表法的知晓率

    (二)会议期间的代表履职行为逐步规范。人大认真按照《代表法》的要求,组织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为确保代表参加本级人代会和在会议期间履行好职务,行使好权利,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如会前将会期和议程提前通知代表,并要求代表广泛走访选民,认真调查、视察,为参会做好相关准备。二是积极行使代表职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代会期间,能较好地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认真听取和审议人大、政府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全工作大局献计献策。本届以来,在市、镇两级人代会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6件,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成效逐步显现。

1、人大按照代表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一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人大按《代表法》的要求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代表评议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对有关站所单位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部门工作作风的有效转变。

3、人大认真督促指导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努力发挥代表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和检查,推动了政府及站所单位的工作,解决了群众关心的问题。,坚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代表致富带头作用。人大在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中,注重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心系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人大代表不仅认真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而且心系人民群众,把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联系代表的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为进步做好代表工作,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建立了我镇人大代表小组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联系选民制度和接受监督制度,规范了代表小组的活动。

    (五)代表履职的能力逐步增强。人大把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以学习中央、自治区、根河市有关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的办法对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二是为代表提供学习材料。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代表的代表意识逐步增强,履职能力逐步提高。

三、调研过程中发现和解决的问题

    (一)《代表法》宣传力度不够,涉面不宽。对于《代表法》的宣传不够,对《代表法》规定的代表工作不够明晰,一些单位、组织和代表对《代表法》的内容和要求知之甚少,对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权利、地位和作用以及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不清楚。社会各界对《代表法》的了解也不多等,这些都影响了代表工作的开展。

    (二)代表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效果不佳。在组织代表活动时,只注重活动形式,不注重实效。代表活动内容缺乏针对性,活动的具体形式缺乏规范和创新,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也是代表活动效果不好的原因。

    ()代表活动参与面不宽,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镇人大开展的代表活动中,个别代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整体参政议政水平。一些人大代表素质偏低和履职意识差也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和代表工作的开展效果。

     四、对下一步调研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 继续大力宣传《代表法》。通过电视、网络会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代表法》的学习宣传。要把《代表法》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使《代表法》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

    (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要积极探索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研活动,争取让辖区内的每一名代表至少都能参与一次代表活动。利用代表小组灵活的特点,开展小组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代表个人开展持证视察和调研活动。

    ()拓宽代表参政渠道,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加大代表参与活动的力度,在列席会议、参加检查、视察、评议和调研等工作中增加代表参与人数。同时,政府部门要积极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政情。要创新代表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使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逐年提高,为代表行使好权利和发挥好作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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