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内设机构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根河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根河市委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的双重领导。根河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由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根河市纪委、根河市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根河市纪委监委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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