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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党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党(工)委,山金矿业集团党委:

按照自治区《关于调阅“两学一做”党课讲稿进一步深化讲党课工作的通知》(内学教通〔2016〕1号)文件精神,根据呼伦贝尔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市主要领导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带头听取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带头谈认识体会和学习收获,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为了进一步推动讲党课工作、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表率作用,实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全覆盖,现就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党课工作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6月20日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全部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开展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讲党课工作,对于讲党课工作还没有作出安排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以及还没有讲党课的党支部,要抓紧作出详细安排,围绕“两学一做”主题,认真组织好、准备好、讲授好党课,真正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深化学习、凝聚共识、增强党性、强化自觉的过程。

2. 开展讲党课评比工作。各党组织要从已经开展讲党课基层党支部书记讲稿中择优推荐,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不少于5篇、市直属机关工委不少于10篇、教育局党委、公安局党委、山金矿业党委各不少于2篇。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组将组织认真评选,对优秀党课稿编印成册,印发全市广大党员学习。

3.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讲党课,要带头在所在部门单位、所在支部、基层单位或联系点至少讲1次党课。

4. 在讲党课后,各部门要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党课稿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及时报送至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 

 

5.要认真制定讲党课计划,各基层党(工)委要于5月31日前上报《讲党课时间安排计划表》;要认真做好讲党课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讲党课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电子邮箱:ghdjzx@163.com

联系电话:5223006

                                         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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