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和参加升学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行业,驻市各大企业:
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又进入了违规操办升学宴行为易发多发的时段。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配套规定精神,切实遏制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摆筵席、收敛钱财的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察局再次重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毕业宴”等名义大摆筵席、收敛钱财;严禁参加他人以各种名义举办的升学宴活动。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驻市各大企业纪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升学宴专项治理活动,对于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有关工作,坚决杜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违规举办升学宴现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严禁操办升学宴责任书》(见附件)。对因疏于监督和管理,使本单位出现顶风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单位务于7月4日前,将本单位家有考生的职工名单及签订的《责任书》,书面上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政府大楼404室)备案。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所属单位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开展专项治理。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区饭店、宾馆等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电话:5239900;举报地点: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附件:严禁操办升学宴责任书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6月24日
附件
严禁操办升学宴责任书
为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摆筵席、收敛钱财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特制定本责任书。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
2.不分批次、分地点操办升学宴。
3.不变换形式以“生日宴”、“谢师宴”等名义操办升学宴。
4.如出现上述违纪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的相应责任。
职工签名:
领导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留存1份,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政府大楼404室)备案1份。